气态硬盘 发表于 2016-10-20 09:32

广州四部门出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

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等行为将被重点打击
据新华社电 今后,房地产开发商以及中介机构发布“日光盘”“地王”“楼王”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被处以重罚。昨天,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等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查处房地产市场违法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营造公开、公平、竞争、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从即日起,广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监管部门将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本辖区的在售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专项检查整治。
同时,通知还要求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查处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的内容包括:一是未备案从事中介业务的;二是不规范履行公示义务的,如不公示营业执照和备案证明文件,不公示服务项目及其内容和标准,发布不真实、不完整或者已失效的房源信息等;三是超越经营范围提供服务的;四是中介服务不规范的,如合同内容不规范,强制提供代办服务,捆绑收费等。
据介绍,对于在检查整治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有关部门将视情节轻重采取措施,包括书面警示、约谈企业主要负责人、公开通报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由资质许可机关在资质审查中重点审核、暂停使用网签系统、暂停参与土地竞买等。
以下违法违规行为将被重点打击
1 发布虚假房源信息和广告宣传以营造市场供不应求的假象
2 捏造或散布涨价、政策变化等谣言扰乱市场秩序
3 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项目对外销售,如以认购、认筹、预订、排号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等费用
4 捂盘惜售或者变相囤积房源
5 品房销售不明码标价的,如不执行“一房一价”标价,在标价外加价,收取未标明的费用
6 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方式,迫使买受人接受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等行为

骑着小猪逛逛 发表于 2016-10-20 09:32

学习了,谢谢分享、、、

黑丫 发表于 2016-10-20 09:37

有道理。。。

草莓猫儿 发表于 2016-10-20 09:37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带花的蘑菇 发表于 2016-10-20 09:41

路过,支持一下啦

丢掉梦想的狐狸 发表于 2016-10-20 09:40

要了好东西要留名啊!!!

方力申 发表于 2016-10-20 09:45

好困啊

国家公务员 发表于 2016-10-20 09:45

看贴回复是好习惯

非洲的小白脸 发表于 2016-10-20 09:54

我来看看!谢谢

我这萌萌的家 发表于 2016-10-20 09:56

呵呵,支持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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