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又有一批“醉猫”很蓝瘦 很香菇
本帖最后由 九级车震 于 2016-10-19 10:53 编辑根据上级公安部门的工作部署,15日晚至16日凌晨,我市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继续开展针对酒后驾车、涉及摩托车等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统一行动。
据统计,本次行动共出动警力189人次,查处违法行为174起,其中酒后驾车3起,涉嫌醉酒驾车1起,摩托车超员22起,无牌无证12起,无证驾驶20起,不戴安全头盔38起,扣留违法车辆41辆。
当晚,驾驶人陈某文酒后驾驶粤KGT848牌二轮摩托车在茂名市区光华南路摩根时代楼下被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67mg/100mL。
在化州市区,驾驶人蒋某营酒后驾驶粤KPJ502小轿车被化州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东堤路查获,经酒精测试仪测试酒精含量为147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驾驶人赖某海酒后驾驶桂KWJ181号牌两轮摩托车,经过省道284线宝圩路段时被化州大队执勤民警查获,经酒精仪检测其血液酒精浓度为37毫克/100毫升。
饮酒驾驶后果很严重:
饮酒时酒精的刺激使人兴奋,在不知不觉中就会喝多,当酒精在人体血液内达到一定浓度时,人对外界的反应能力及控制能力就会下降,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也随之下降。对于酒后驾车者而言,其血液中酒精含量越高,发生撞车的几率越大。
有关研究表明,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
珍惜生命,远离酒驾
交警部门提醒各位车主朋友们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喝酒后要谨记,酒后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珍惜生命,远离酒驾。 醉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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