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伯虎点蚊香 发表于 2016-10-15 09:33

日本一女教师被强制"冠夫姓" 起诉校方遭驳回

原标题:日女教师被强制“冠夫姓” 引发关于性别歧视的争议
新华社电 日本一名中学女教师因被学校要求在职场“冠夫姓”,把校方告上法庭,请求给予自己继续使用婚前姓氏的权利。
不过,东京地方法院裁定,原告所在学校要求其“冠夫姓”的做法“合理”,这名女教师必须以婚后登记在户籍上的姓名工作。
这一案件在日本引发关于性别歧视的争议。
控告:“职权骚扰”
这名未公开姓名的女教师2003年进入一所中学就职。她2013年结婚后,请求校方允许自己继续使用原来的姓氏,但校方坚持要求她在职场中改用婚后登记的“夫姓”。
这名女教师认为,如果遵从校方的做法,会对她婚前获得的学术成就造成影响。她曾出版过不少教辅书。
她的律师指出,这名当事人以自己的本姓而被同事、学生和家长熟知,校方要求其冠夫姓的做法是“职权骚扰”。
对于这一案件,三名男性法官一致认为,尽管越来越多的女性婚后在职场继续使用本姓,但这种做法“尚未在社会根植”。
“就识别和区分个人而言,使用户籍上登记的姓氏要比使用本姓更好。”审判长说。
当事女教师认为,法院的裁决“破坏了日本社会的工作环境,后者本允许婚后‘冠夫姓’的女性继续使用本姓”。
担忧:“退步的决定”
日本最高法院去年12月认定,民法禁止夫妇别姓的规定“符合宪法”。不过,最高法院去年认可,已婚女性可以在工作中继续使用本姓,只需在官方文件中使用其法律规定的夫妇同姓。一些人批评,“夫妇同姓”规定落后于时代、歧视女性。
今年3月,联合国消除对妇女歧视委员会发布一份意见,批评日本民法中的夫妇同姓等规定属于性别歧视,指出该规定“实际上强制女性冠夫姓”,要求日方尽快修改。
日本经济新闻社2015年进行的一项民意调查结果显示,在接受调查的1000名日本20岁至50岁的女性工作者中,超过70%的已婚者在职场“冠夫姓”,而非继续使用本姓。
面对最新裁决,早稻田大学一名家庭法教授说,“这是对最高法院决定的退步”。

你才到碗里来 发表于 2016-10-15 09:35

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_^

爱上狐狸的猫 发表于 2016-10-15 09:47

偶啥时才能熬出头啊.

机器人傻强 发表于 2016-10-15 09:47

我来啦

心有独钟 发表于 2016-10-15 09:52

楼上的稍等啦

橘梨 发表于 2016-10-15 09:56

人气还要再提高

致我们逝去的梦 发表于 2016-10-15 09:57

初来乍到,请多多关照。。。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日本一女教师被强制"冠夫姓" 起诉校方遭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