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与风 发表于 2016-10-15 08:15

“佛山公”卖“盲公饼” 二审被判不正当竞争

原标题:“佛山公”卖“盲公饼” 二审被判不正当竞争
新快报讯记者胡珊霞通讯员刘宇靖报道“盲公饼”是具有200余年历史的佛山传统名点。然而,在“盲公饼”的知名度不断提高之际,同位于佛山市的两家饼业公司却因一场不正当竞争纠纷而对簿公堂。
日前,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就佛山市合记饼业有限公司诉佛山市南海区联合食品有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判令联合公司需立即停止在销售展示“盲公饼”商品时标注“佛山公”标识等不正当竞争行为,同时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并赔偿合记公司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

八卦新闻 发表于 2016-10-15 08:15

原来是这样

武媚娘 发表于 2016-10-15 08:28

一定要回贴,因为我是文明人哦

致我们逝去的梦 发表于 2016-10-15 08:36

要了好东西要留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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