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朋友帮女儿办留学 300万换来“山寨”通知书
陕西咸阳的张女士日前来到珠海报案,称珠海市供电局一名杨姓女工程师以帮她女儿办理出国留学和找工作为名,两年内共从其处前后骗取300万元,最后交给她一份假录取通知书。昨日,记者向警方了解到,张女士被骗事实明确,但由于杨某也可能是受害人,遭受境外诈骗分子欺诈,因此尚未能以诈骗罪将其抓捕定罪。两年汇款117笔300万元据张女士讲述,其与杨某原先都是咸阳供电局职工,后杨某调动至珠海,两人是朋友亦有联络,但未深交。2009年3月份起,杨某以朋友出事需要用钱为由先后向其借款20000元,并承诺会很快归还,此后,两人便有了更进一步的交流。杨某得知张女士当时正在为女儿办理出国留学,于是提出提供帮助。“我女儿入学条件不够,她说有朋友认识英国曼彻斯特大学里工作的人,可以帮忙搞到特批名额,而且通过她朋友去办会比正规渠道省钱。”于是,张女士便将希望寄托在杨某身上,并听从要求持续向其账户汇款,每次1万至3万元不等,而杨某索要费用的理由亦是五花八门,如托人办事,帮忙办事的朋友为此事走特殊渠道被发现而遭警方拘留需要保释金,请律师打官司需用钱等等。此外,杨某还表示可以托朋友帮张女士的女儿在N N PC石油驻北京公司内找到一份工作,并以此为由又从其处索要各种费用。从张女士提供的转账记录显示,至2011年2月份止共汇款117笔,总计304.23万元。张女士告诉记者,除了中间曾归还的12万余元外,杨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拖欠余款至今。大学录取通知书疑为伪造此外,张女士还向记者出示了其于2010年12月份收到的从英国寄来的曼彻斯特大学录取通知书,从通知书上看系当年11月份发出的信件,共有三页,包括入学通知、缴费通知和入学确认函。记者向珠海英邦留学咨询交流中心了解到,英国大学正规的录取通知书还应包括学校信息介绍等内容,该机构工作人员查看该通知书后表示,这不是原件而是复印件,所用的纸张和格式均不符合正规的录取通知规格,既未标明学生申请入学档案号,也没有相应学院的正确地址,缴费通知上更没有列出曼彻斯特大学的汇款账号。工作人员还称,该通知书上盖有学校公章,而国外大学通知书一般没有公章,而是校长签名。随后,张女士向记者出示的证据显示,其女儿此前曾一直与一名自称是曼彻斯特大学的工作人员有邮件来往沟通入学和缴费问题,但后来经向该大学核实,此工作人员所用的电邮地址并非曼彻斯特大学对外联络所用的邮箱地址。对此,张女士表示,其将进一步与曼彻斯特大学沟通,确认是否曾录取其女儿和鉴定该录取通知书的真伪。声音杨某:正在向国外追讨欠款记者与涉嫌行骗的杨某取得联系,其承认确实从张女士处索取了300万元,但否认行骗,说自己也搭进去300多万元,共计600余万元汇向国外朋友账户,这些钱都用来帮张女士女儿办事以及为自己在英国中的彩票兑奖缴税。杨某表示,自己一定会如数归还300万元,目前已休假处理此事,正努力向国外追讨。警方:杨某可能也是被骗人警方称,张女士被骗300万元的事实确实存在,但怀疑杨某也是受害人。从银行调取的杨某账户显示余额为零,其此前一直在向国外汇款,前后转出600余万元,流向四个国家。警方表示,张女士报案后,杨某一度被刑拘,但从她提供的证词和证据判断,她很可能是遭受境外诈骗分子行骗的受害人,张女士有可能属间接被骗,因此不能据此直接将杨某以诈骗罪定罪拘留,目前此案仍在侦办。律师:杨某已明显构成诈骗广东友邦方达律师事务所张京正律师认为,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在本案中,杨某的行为已经构成诈骗。不论杨某是否受害者,都不能以其一方的主观供词为由判定其不构成诈骗,而要以其行为本身来判断其主观意图,杨某在此过程中虚构了事实并使张女士产生了错误的认识而向其汇款,时间跨度之久、款数之多、数额之大令人震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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