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流泪的鱼 发表于 2016-10-12 07:10

江门17年前被捡弃婴落户有望 现正采集DNA排除被拐

【有啥说啥-渭南论坛】
昨天我台报道了新会睦洲的唐伯17年前捡来的弃婴,至今仍未落户的新闻,到底美玲还需要哪些手续,才可以落户呢?女帮办今天继续跟进。
女帮办带着美玲来到新会睦洲派出所。据民警介绍,目前还需要办理收养证以及提取美玲的DNA,录入到公安机关打拐系统,排除被拐,唐先生夫妇才可以带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收养证到派出所填入户申请表,给村委会加意见,再由派出所呈交给上级户政部门审核。民警现场给美玲进行了DNA样品采集,下一步将把情况反映给上级户政部门,记者也致电新会民政局了解办理收养证的情况。
新会民政局社会福利科工作人员:“根据《收养法》,小孩超过14岁就办不了收养证,但九部委发了一份文件,有九类人可以入户口。(那她属于那九类人之一吗?)应该是属于。”
今年4月,广东出台了《关于解决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问题的实施意见》,九类人可以在广东入户,而美玲正好属于“未办理收养手续的事实收养无户口人员”这一类。由于美玲是1999年年底被唐先生夫妇私自收养的,律师表示,当事人符合1999年4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修改后的情况。
良匠律师事务所律师 吴颖俊:“关于国内公民私自收养子女有关问题的通知,我觉得这位事主可以根据里面的规定,公安、民政、司法、卫计委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办理有关证明,最终帮助收养女孩进行入户。”
据悉,美玲的DNA结果需要等大概一周时间,待DNA录入后排除她是被拐,就有望入户了。

纸糊人 发表于 2016-10-12 07:16

努力~~各位。。。

竹马原来是女孩 发表于 2016-10-12 07:16

支持~~顶顶~~~

犯人不是我 发表于 2016-10-12 07:35

说的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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