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鸡哔哔哔 发表于 2016-10-12 07:10

中山网约车条例征求意见 车辆评估价至少1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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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发布网约车评估价至少18万元
文/广州日报记者潘斌 图/广州日报记者于涛
昨日,记者从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该局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征求意见稿)》。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11月1日起,网约车辆准入标准为初次登记未满8年,并且行驶公里未满60万公里。其中,《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使用2年内的车辆,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8万元;2年以上8年以下的车辆,须经过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格不低于18万元;纯电动车无价格限制,但车轴距应不小于2650毫米。业内人士认为,按照此要求,综合汽车折旧的因数考虑,符合网约车价格要求的车辆,至少是中级车。而纯电动汽车则有望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无饮酒后驾驶记录
据了解,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在中山市辖区内成立服务机构且符合以下设施条件:须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培训教室,办公场地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培训教室面积不少于120平方米 (租用他人房屋、场地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培训教室的,要签订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租用合同)。
经营车辆要求则为售价或评估价不低于18万元。其中,2016年11月1日起车辆准入标准为:初次注册登记《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车辆使用性质变更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之日未满8年,且行驶公里数未满60万公里的车辆;《机动车行驶证》登记使用2年内的车辆,机动车销售发票金额不低于18万元;2年以上8年以下的车辆,须经过评估机构评估,评估价格不低于18万元;纯电动车无价格限制,但车轴距应不小于2650毫米。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新规提高网约车门槛
网约车司机吴先生告诉记者,他驾驶的汽车价格为8万多元,从事网约车已有一年多时间。按照征求意见稿的规定,车辆的价格不低于18万元,有多少网约车能符合要求?吴先生认为,发票开18万元的新车,要么是中小企业主,要么是白领精英,出来跑网约车的数量不多。2年以上的车辆,评估价格不低于18万元,按照市场行情,超过2年的车至少打八折来算,那么所购车型不是中级车的高配,就是高级车的入门车型,符合这种条件的群体数量就更少了。而纯电动车因为没有价格的限制,加上行驶的成本低廉,有望迎来新的发展契机。
经营期限最高8年
根据要求,中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依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申请,对符合条件并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车辆登记证书及机动车销售发票(或车辆价格鉴定评估证明);申请人持公安交警部门加具意见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申请表》、已变更为网络预约出租客运使用性质的车辆行驶证、安装配置符合条件的技术装置证明书、车辆技术性能符合运营安全相关标准的证明,到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申领《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中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在出租汽车经营权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发放《中山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明确经营区域为中山市辖区内,经营期限最高为8年,且行驶里程不超过60万公里。市民在10月25日前可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的形式,将意见反馈至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周星星 发表于 2016-10-12 07:14

足球扣篮 发表于 2016-10-12 07:23

我来了~~~~~~~~~ 闪人~~~~~~~~~~~~~~~~

来治猩猩的我 发表于 2016-10-12 07:24

呵呵,等着就等着....

供猪栏的房奴 发表于 2016-10-12 07:29

帮你顶,人还是厚道点好

职工子弟 发表于 2016-10-12 07: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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