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筝与风 发表于 2016-10-8 09:36

张馨予发文怒斥网络暴力:那个刺眼的外号还是跟着我


张馨予
凤凰娱乐讯 9月21日,张馨予转发一条微博称:“两年前,我打赢了中国第一例网络诽谤案,我知道,网络诽谤和网络暴力终有一天会被重视。那个当年不负责任将我推向众矢之的的人,已经受到了惩罚。虽然我到现在依旧被他所犯下的错诟病,那个刺眼的外号还是经常跟着我,但我相信,未来的网络环境,会越来越真实,干净。”随后,她却将这条微博删除。

张馨予微博截图
网友纷纷评论:“希望网络暴力少一点。”“正能量的张馨予。”
日前,张馨予剧组聚餐被拍,被指“勾三男吻一女”,再度引发网友对其曾“坐台”的猜测。5月14日,张馨予委托的律师事务所发布正告函,要求相关微博停止侵权行为并向张馨予道歉,随后张馨予工作室转发此微博,并表示要对侵权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据悉,2012年7月,夏萨沙在网络上发布演员张馨予是坐台小姐的微博,随后引发大量网友转发。随后张馨予所在公司称此传闻是虚假捏造的新闻,张馨予将夏萨沙告上了法庭。2013年7月,朝阳法院认定,夏萨沙的言论侵犯了张馨予名誉权,判令夏萨沙分别在报纸、其个人微博刊登致歉声明,并赔偿张馨予6.45万元。(十三)

摆摊卖贞操 发表于 2016-10-8 09:46

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柠檬初夏 发表于 2016-10-8 09:47

真是佩服得六体投地啊

番薯-木头 发表于 2016-10-8 09:54

不错不错.,..我喜欢

番薯-木头 发表于 2016-10-8 09:54

不错不错.,..我喜欢

橘梨 发表于 2016-10-8 10:00

好困啊

茂名小马哥 发表于 2016-10-8 10:06

要不我崇拜你?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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