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烯1区的保安居然可以这样!!!
大约2个月之前,我去乙烯生活1去探望亲戚,晚上7点上去,吃饭聊天后,9点下来,发现我的摩托车不见了。去南门,西门问过保安才知道给“保管”在区内的派出所了。刚好区内认识一位领导,他陪同我到派出所,把车领了回来。当时我还心存感激。前天,表姐夫也不见了摩托车。他以为给偷了,想撒手不管的了。知道昨天表姐来探我,跟我说这么一回事。我就告诉她我相似的经历。于是表姐夫也在区内派出所发现了自己的车。这次不一样了,他没有领导陪同,保安居然开口要100元,才肯还车。姐夫也跟当初的我一样非常感激他们,多给了他们100元,共200元,把车领回来了。
后来我“路人”那知道,凡是停在区内,没有上大锁和车头锁的,也就是可以推动的,保安都可以直接推到他们区内的派出所。。。。。
我就想啊,乙烯生活区的保安,究竟是谁赋予他们权利,可以这样“不问自取”的推走别人的车。假如车主不过问,那车不就是他们的了。而且更加恶劣的是,车主领车的时候,居然要给钱。。。。
难道是应了那句话“日防夜防,家贼难防”!!。。。。。。。。。。
到法院起诉他们,我支持你。 把车推回派出所是为了车辆的安全,保安事后应该想办法通知车主。收费的做法值得怀疑 楼主的遭遇,深表同情。
但,换位如果我是保安队的负责人,我想,可能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撑保安的行为。
辖区范围内,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必须确保安全。如果万一因为业主的过失行为(基本防盗措施不全;乱停乱放等等),发生物品丢失,不知道业主们是否会追究保安部的责任?在追究责任的同时,是否会反省自身行为所存在的不足而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所以,安全上的所谓“群防群治,安全联防”的主角也包涵广大群众的安保意识和行为。
对于保安的“不问自取”行为或许可以改善一下,如以前交通部门的拖车行为,会在地上留下一些追寻痕迹---违规拖车,请联系17313717283XXX。{:soso_e120:}
至于收费,那就不对了,不知道是用什么名目进行收取的。
相互理解,群策群力,联防安保.{:soso_e120:}
呵呵,以后有事没事,别把车停那。 绝对不能收费!保安他在犯法,你可以到派出所反眏情况。 大内砖民 发表于 2012-10-25 12: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楼主的遭遇,深表同情。
但,换位如果我是保安队的负责人,我想,可能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支撑保安的行为 ...
钱是自愿赞助,没有强制索取。很多部门都这样
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2-10-25 16: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绝对不能收费!保安他在犯法,你可以到派出所反眏情况。
都不是什么好鸟的。{:soso_e113:}
我在二区停到凌晨都没人理 蓝天白云 发表于 2012-10-25 16: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绝对不能收费!保安他在犯法,你可以到派出所反眏情况。
有次朋友到派出所立案,中途问有没有水喝,对方回答:厕所有自来水水龙头,你喝吗?
反应情况得出示R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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