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发表于 2012-11-20 10:48
祝楼主生意兴隆!
所谓奸商,是因为商人均已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像楼主这样,想着利用自己的生意帮人,这是公益最大化,所以不算奸商。呵呵~
808微型摄像机
发表于 2012-11-20 21:57
观点 发表于 2012-11-20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祝楼主生意兴隆!
所谓奸商,是因为商人均已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像楼主这样,想着利用自己的生意帮人,这是 ...
呵呵,确有趁机提高网店声誉之意,奸与不奸,见仁见智了,在其他网站,可有骂死我的人啊。呵呵。
乐韵悠扬
发表于 2012-11-21 00:07
呵呵
如此“奸”得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