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 发表于 2012-11-20 10:48

祝楼主生意兴隆!
所谓奸商,是因为商人均已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像楼主这样,想着利用自己的生意帮人,这是公益最大化,所以不算奸商。呵呵~

808微型摄像机 发表于 2012-11-20 21:57

观点 发表于 2012-11-20 1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祝楼主生意兴隆!
所谓奸商,是因为商人均已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像楼主这样,想着利用自己的生意帮人,这是 ...

呵呵,确有趁机提高网店声誉之意,奸与不奸,见仁见智了,在其他网站,可有骂死我的人啊。呵呵。

乐韵悠扬 发表于 2012-11-21 00:07

呵呵
如此“奸”得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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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奸商808又来利人利已,求广大网友支持,元芳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