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死落地行
发表于 2012-10-11 20:35
有利有弊,城管随后就到……
求知
发表于 2012-10-11 22:11
可能已达无忧无忧虑境界。
中国制造
发表于 2012-10-12 12:19
标题吸引我进入浏览,很震撼,也很心酸。
常言,有头发谁会做癞痢呢?
这个家的主人,从摆设中看得出来,正如高佬所言,是个有追求的人~~~或许说,也曾是一个有品味的人,只是不知道因何而落难于此罢了。
从公共管理角度来说,把家设置在公共场合内,的确是有碍大众。希望城管出面干涉的时候,多引导,勿强拆。给每一个值得尊重的生命有一个生存环境和一份不同等级的美的追求吧~~
真心豪杰
发表于 2012-10-12 17:08
心酸
流动清泉
发表于 2012-10-12 21:52
给给给力力力.这个家....
默默无盐
发表于 2012-10-14 01:59
{:soso_e150:}长贫难顾,怎么办???????
默默无盐
发表于 2012-10-14 02:00
高佬2828 发表于 2012-10-11 13:4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可以连接高佬博客来看看:
http://gaolao2828.blog.163.com/blog/static/2131921420129111216990/
{:soso_e113:}看见203站牌,好熟悉。
四小姐
发表于 2012-10-14 18:34
漂泊者情归何处?
凉爽
发表于 2012-10-14 22:22
可怜的流浪无家可归者
笑嘻嘻学习
发表于 2012-10-15 22:36
是什么令(他她)这样的{:soso_e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