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吹无暇 发表于 2012-10-12 16:39

锅巴樵夫 发表于 2012-10-11 14:1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就系喽,要是你住高楼,一贼仔爬阳台摔死了,也要追究你不在阳台装梯子的责任!

出了人命,多多少少都有责任。

锅巴樵夫 发表于 2012-10-12 17:46

醉品茶香 发表于 2012-10-12 13:03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现在的小孩子接受社会传媒多,不像以前的小孩子那好教。他想要的东西,家长不能事事迁就,但你不买给他, ...

一句话:做人难,做人父母更难!
页: 1 2 3 [4]
查看完整版本: 官南路一金鱼档发生命案,一约13岁少年疑偷金鱼触电倒毙在金鱼缸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