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木头 发表于 2016-9-13 08:07

阳江私人当“岛主”20年后惹官司 是否合法成焦点(图)

原标题:阳江发生海岛承包纠纷私人当“岛主”20年后惹官司


■南鹏岛风景秀丽,岛上牛羊成群,可承包人称,如今这些牛羊无法买卖。 受访者供图
■新快报记者尹政军
海陵岛经济开发实验区管委会将承包人告上法庭,诉称合同无效,诉讼持续4年
在东经112°10′33″至112°11′57″,北纬21°32′47″至21°33′37″之间,有一座1.6平方公里的小岛,名为南鹏岛,它是阳江市除海陵岛以外的第二大岛屿,就像一颗埋藏在深海之中的璀璨珍珠,鲜为人知。更不为人知的是,这个小岛在24年前便以承包造林名义由阳江人李宗岑承包。如今,南鹏岛上的树木已经长得郁郁葱葱,政府与李宗岑之间关于“岛主”之争则开展得热热闹闹。
2012年,阳江市海陵岛经济开发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海陵岛管委会)一纸诉状将李宗岑告上法庭,要求法庭判决当年与李宗岑签订的承包合同无效。2013年3月,阳江市江城区人民法院判决李宗岑败诉,其签订的《承包造林合同》无效。李宗岑不服,上诉至阳江市中院。2014年11月,阳江市中院经几次审理后,以阳江市国土资源局要对发生在南鹏岛上的一起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查处为由,中止诉讼。2016年4月,阳江市中院发出裁定书,认为该案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撤销了阳江市江城区法院关于李宗岑承包合同无效的判决,并将该案发回江城区法院重审。昨日,江城区法院开庭重新审理了此案。
承包由来当年是政府找来私人承包海岛
1992年,祖籍阳江的李宗岑已是当地家喻户晓的人物,他因海产养殖搞得好,在当地有“滩涂大王”的美誉。
李宗岑告诉新快报记者,1992年前后,时任阳江市江城区区委副书记吴某、副区长陈某、区农委主任庞某、区林业局局长钟某以及海陵镇主管农业的副镇长陈理成等领导多次找到他,动员他承包海陵岛。当时全国各地响应国家复绿号召,1986年,南鹏岛已被列入广东省的绿化达标版图,而承包一事发生时,距离1996年绿化广东的目标只有大约3年期限了。
“当年政府想搞绿化,但苦于没钱,我当时也没有多想,就当为国家做点贡献,而且自己也能在海岛周围做做自己拿手的水产养殖。”于是,李宗岑决定当这个“岛主”。
1992年7月18日,李宗岑和南鹏岛当时的管辖单位海陵镇政府签订了《承包造林合同》,江城区林业局是见证单位,时任局长在下方签名,当时的江城区农村承包合同办理处进行了鉴证,并盖了公章。

机器人傻强 发表于 2016-9-13 08:12

我是来收集资料滴...

会唱歌的牛 发表于 2016-9-13 08:14

支持~~

摆摊卖贞操 发表于 2016-9-13 08:14

很好!很强大!

白雪公主 发表于 2016-9-13 08:18

不是吧

车厘子 发表于 2016-9-13 08:18

顶你一下,好贴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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