胆小如鼠 发表于 2016-8-20 08:20

粤东地区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审

原标题:粤东地区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审
8月19日上午,汕头市人民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起诉五被告郭松全、黄基雄、郑勇、陈晓东、姚佑财环境污染民事公益诉讼一案在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以来,粤东地区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法庭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后宣布休庭,择日宣判。
该案中,郭松全、黄基雄、陈晓东租用姚佑财承包的山地,在未配套环保设施及办理环保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合作开办酸洗工场,购买硫酸、盐酸等酸性溶液进行酸洗拆解废旧集成电路板,产生的废渣被随意堆放,废水未经过环保处理通过私设的排污管对外排放。郑勇受雇于黄基雄等人。
2014年12月29日,汕头市潮阳区环保局联合汕头市公安局潮阳分局对该酸洗工场进行查处,现场抓获黄基雄、郑勇,查扣用于酸洗的材料硫酸240桶、盐酸41桶、无氟酸35桶、硝酸18桶和无水亚硫酸钠94瓶。潮阳区环境保护监测站对该酸洗工场废水池进行取样检测,结论为:对照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pH值超标5.4个pH值单位,总砷超标2.2倍、总铬超标11倍、总铅超标3.1倍。此案侦查终结后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去年10月,潮阳区法院对被告人郭松全、黄基雄、郑勇作出刑事判决,各被告人没有上诉。陈晓东至今在逃,姚佑财近期投案并在投案当天被取保候审。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该案环境受损害的后果仍未消除,遂委托相关单位评估损害后果,该所派员现场查勘并结合监测报告进行评估,结论共损失540万多元。
汕头市人民检察院认为,郭松全、黄基雄、陈晓东的行为严重污染了生态环境,已构成侵权,郑勇受雇参与酸洗作业,而姚佑财明知黄基雄租用土地用于开设拆解工场,仍出租给黄基雄,其行为构成共同侵权。
因汕头没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主体,汕头市人民检察院遂根据有关规定,向指定管辖粤东环境资源类公益诉讼案件的潮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郭松全等五被告连带承担环境污染损失542.9642万元,其中污染修复费用510.52万元、水资源损失14.04万元、环境监测费用8.4042万元、调查评估费用10万元。
据了解,自去年被列为广东省公益诉讼试点地区后,截至目前,全市检察机关共依法办理各类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5件,其中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呈报上级审查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案件1件,通过诉前程序办理行政不当履职案件18件,行政机关均已对检察建议予以回复。

掐死你的温柔 发表于 2016-8-20 08:21

今天无聊来逛逛

气态硬盘 发表于 2016-8-20 08:32

楼主的内容不管你信不信,反正我信了 "

橘梨 发表于 2016-8-20 08:46

这样的贴子,不顶说不过去啊

小鸡哔哔哔 发表于 2016-8-20 08:48

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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