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牌中介”牵出受贿窝案
原标题:“金牌中介”牵出受贿窝案南海里水房管、地税窝案浮出水面6人涉案
广州日报讯(记者刘艺明)2012年到2015年,正值佛山限购,“金牌中介”杜某玉通过“帮助”办理完税证明等方式让“不符合政策”的购房者顺利办到房产证。相关部门从杜某玉入手,最终牵出了涉及5名里水地税和房管部门工作人员的受贿窝案;包括杜某玉在内的6人被批捕。
昨日,记者从南海区法院了解到,其中,涉案的里水镇房产管理所驻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房管所中心窗口原办事员孔某红,违规帮助不符合购房条件的购房者办理房产证,两年半时间里收取“好处费”118万元。近日,南海法院一审判处孔某红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罚金50万元,目前该判决已经生效。涉案的另外4名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对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行贿中介:
三大方法狂敛佣金
事实上,案件中所涉及的政府机关工作人员并非孔某红一人,而起诉书中所提及的中介人“杜某玉”,正是牵出该窝案的“关键人物”。有购房者与个别房产中介公司向纪委和检察机关举报后,相关部门以杜某玉“顺藤摸瓜”,最终牵出了多名政府机关的工作人员。
2015年3月17日至26日期间,南海检察院以涉嫌行贿罪对房产中介人员杜某玉立案侦查,并分别以涉嫌受贿罪对南海区地方税务局里水税务分局、里水房管局涉案人员高某、曾某、汤某、许某、孔某红5人进行立案侦查。
与广州仅一水之隔的里水,两三年前房价才1万元/平方米出头,自然也吸引着大量的广州客前来这里购房置业。不过,当时佛山正值限购期间。
据透露,“金牌中介”杜某玉凭借与地税、房管部门部分工作人员的关系,主要承接办理购房者(或中介)与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以获取佣金。知情人士将杜某玉的敛财之道概括为三类:提供纳税证明、报税、加急。
相关部门则向记者证实,自2011年佛山实施限购政策后,里水镇一些房产中介人员为扩大销售额,采用向南海区地方税务局里水税务分局、里水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行贿方式,违规帮助购房人获得涉税资料,以协助一些非佛山户籍人员在佛山购房过程中获得购房资格,并从中非法获得巨额利益。
三大敛财手段
1
纳税证明:
每份2万元~6万元
根据佛山市政府2011年出台限购政策,外地人在佛山购房要求必须提供一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而据知情人透露,作为中介的杜某玉,只要购房者给2万元~6万元,便可以办到纳税证明。
2
减少税费:
收取回扣
当地不少二手房都没有超过5年。按照国家此前对于二手房交易的规定,房产证未满5年的业主需要缴纳5.6%的营业税和房屋增值部分20%的个人所得税。对于这里的许多房产来说,大部分要承担七八万元,甚至十来万元的税款。
而知情人表示,买家为了减少支出在中介的介绍下求助于杜某玉,杜某玉有办法让税费减一两万甚至更多,但是她要从中收取大部分作为回扣。 顶你一下. 支持一下吧 好贴坏贴,一眼就看出去 有才的不在少数啊 呵呵,支持一下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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