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重奖举报毒品犯罪行为
原标题:韶关重奖举报毒品犯罪行为根据举报毒品的重量最高可奖25万元
广州日报韶关讯(记者卜瑜通讯员韶公宣)记者昨日获悉,为充分发动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韶关市公安局、财政局近日联合制定了《韶关市对毒品违法犯罪举报人的奖励办法》。群众如经举报线索令公安机关缴获毒品100千克以上(含100千克)者,每案可获得奖励20万元。如同一人举报符合两项奖励标准者,每案最高可获得25万元奖励。
据介绍,该奖励办法所指举报人是指向韶关市公安局举报韶关市范围内涉毒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或者对发现及抓获涉毒违法犯罪人员、侦破毒品案件、预防制止毒品犯罪行为给予了直接帮助的中国公民(含港澳台胞、华侨)或外籍人士。举报人不包含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国家安全等禁毒职能部门,也不包括其他国家行政机关在依法执行职务活动中发现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的工作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司法机关审查、追诉、监管的人员。
据悉,市民举报的毒品就其种类而言,具体包括鸦片、海洛因、吗啡、甲基苯丙胺(冰毒)、氯胺酮(K粉)、摇头丸、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缴获毒品半成品、易制毒化学品及制毒原料的,依照有关毒品折算标准计算。
市民如举报线索缴获毒品1千克以上(含1千克)不满5千克的,奖励1万元;缴获毒品5千克以上(含5千克)不满10千克的,奖励2万元;缴获毒品10千克以上(含10千克)不满100千克的,每案奖励10万元;缴获毒品100千克以上(含100千克)的,每案奖励20万元。
举报制造毒品窝点、工场的,视被捣毁场点的规模大小,每查获一个,奖励4000至12000元。举报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者,按每铲除罂粟500株或大麻1000株的,奖励500元,每案最高奖励3000元;举报贩卖罂粟壳的,按每缴获1千克奖励1000元,每案最高奖励5000元;举报在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每案奖励1000元。
举报人可通过拨打110、微信、微博、电子邮箱、写信等方式进行举报。 我顶啊。接着顶 赞一个 哈哈,有意思~顶顶 ,继续顶顶。继续顶哦 你还想说什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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