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乐昌一"瘾君子"吸毒后产生幻觉砍伤他人获刑一年半
金羊网讯 记者张文,通讯员汪次安、何莉萍报道:韶关乐昌市一名“瘾君子”在吸食毒品“冰毒”后产生幻觉和妄想,持砍刀将朋友邓某砍伤。之后“瘾君子”骆某被公安机关处以强制隔离戒毒2年。日前乐昌市人民法院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骆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记者从乐昌市人民法院了解到,在本案中,被告人骆某曾有长期吸毒的恶习,时常会因吸毒精神恍惚甚至产生幻觉。据骆某交待,他总怀疑家里“有鬼”,并且时常听到屋里有脚步声和凄厉、悲惨的叫声。
“伤人事件”发生在2014年10月20日,当天晚间,被告人骆某的朋友邓某经其同意,前往骆某房前的鱼塘边钓鱼。当邓某正享受钓鱼所来带的收获时,突然感觉背部右肩胛区一阵剧烈刺痛,起身转头发现骆某手持一把约50公分长的砍刀站在身旁,手舞砍刀念念有词,质问自己是否有所企图。
邓某看情形不妙,赶忙解释自己并没有任何企图,骆某一番自言自语之后自行离开了现场,邓某才忍着伤痛拨打了110报警。民警接警后立即前往骆某住处,但骆先是持刀拒捕,在民警的警告、喝斥之后才放下手中的砍刀。随后民警又在骆某住处搜查出砍刀和匕首各1把。
次日,公安机关对骆某进行尿液毒品检测,结果呈阳性,后经粤北第三人民法医精神病司法鉴定所鉴定,其在案发时患有甲基苯丙胺类兴奋剂(俗称“冰毒”)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作案时处于发病期;邓某经相关机构鉴定,所受损伤属轻伤二级。
鉴于上述情况,公安机关决定对骆一和先行行政拘留。行政拘留期间,骆某因“毒瘾”发作,时常大吼大叫,扰乱监管秩序,又被公安机关处以强制隔离戒毒2年。
据骆某供述,事发当晚自己先在居住的房屋内吸食“冰毒”,之后看到邓某数次出入自己的住所,且表情、行为看起来不善,让自己的心情很是烦躁,便持刀出去砍了邓某1刀。
日前,公诉机关就上述伤害事实,指控被告人骆某犯有故意伤害罪,并起诉至乐昌市人民法院。
乐昌法院一审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骆某持刀砍伤他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虽然案发时被鉴定为患有甲基苯丙胺类兴奋剂所致的精神和行为障碍,但其明知是毒品而吸食,以致产生幻觉和妄想导致伤人,可借鉴生理性醉酒人员犯罪应承担刑事责任的规定,同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审判实践,法庭审理认定被告人骆某应负刑事责任。据此,乐昌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编辑:竹叶清 帮你项项吧 拿分走人呵呵,楼下继续!"; 回答了那么多,没有加分了 不错,不错 呵呵 大家好奇嘛 来观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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