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陈小波受贿获判5年
金羊网讯 记者董柳报道:广东检察机关今天发布消息称:近日,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深圳市职业技术学院原党委副书记(副局级)、深圳市第五届原政协委员陈小波受贿一案,在盐田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陈小波在2003年至2014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黄某强、薛仲秋(已处刑罚)、陈某佩和深圳国际预科学院的贿赂款共计人民币100.7万元,并为上述人员经营的公司及个人提供便利。盐田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陈小波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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