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重组新规完善后适时发布 行政监管措施全面公开
重组新规征集意见结束已过去半个多月了,关于新规何时真正出台的问题,证监会昨日下午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进一步完善后将适时发布。另外,证监会还发布了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将全面公开、2016年期货公司分类结果等消息。资产重组新规适时发布
6月17日至7月17日,证监会就《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决定》(即“重组新规”)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对比以往的重组规定,重组新规在监管力度方面大大加强。如取消重组上市的配套融资,提高对重组方的实力要求;遏制短期投机和概念炒作,上市公司原控股股东与新进控股股东的股份都要求锁定36个月,其他新进入股东的锁定期从目前12个月延长到24个月;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近3年内存在违法违规或1年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的,不得“卖壳”。
尽管真正的重组新规尚未落实,但威力已在显现。据不完全统计,自征求意见稿出台至今,沪深两市已至少有31家上市公司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证监会昨日下午表示,从收到的意见、建议看,总体上,社会各界对“依法、从严、全面”监管重组上市,抑制投机“炒壳”表示支持。对于如何使用修改后的条文更明确、更周全,不少单位和个人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逐一分类处理,“按照部门规章制定程序,重组新规根据有关反馈意见进一步完善后将适时发布”。
行政监管措施全面公开
为增强监管透明度,切实维护公众和市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证监会宣布,对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施全面公开。
“自即日起,证监局对上市公司及股东、实际控制人、董高监等相关方采取的行政监管措施,均在作出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在所在证监局外网公开。我会还将在证监会官网,设置上市公司监管措施专栏。从9月1日起,对上市公司行政监管措施实行集中公开。”证监会表示。
期货公司分类结果公布
继前期证券公司分类结果公布之后,证监会昨日公布了2016年期货公司分类结果。期货公司分为A(AAA、AA、A)、B(BBB、BB、B)、C(CCC、CC、C)、D、E等5类11个级别,分类级别是以期货公司风险管理能力为基础,结合公司市场竞争力、培育和发展机构投资者状况,持续合规状况,对期货公司进行的综合评价。
除此之外,证监会还发布了《证券期货业统计指标标准指引(2016年修订)》(简称“《标准指引2016年》”),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该《标准指引2016年》针对分析与决策的需求,主要对股票投资者分类标准进行了修订。这次修订界定了股票投资者的分类依据,细化了投资者的类别,明确了分类的更新频率。 我是个凑数的。。。 不知该说些什么。。。。。。就是谢谢 我也来顶一下.. 努力,努力,再努力!!!!!!!!!!! 真是佩服得六体投地啊 真好。。。。。。。。。 我率天兵天将 将你打回原形~~~ 挺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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