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 发表于 2016-8-6 08:18

东莞"路怒撞车"司机被刑拘 过半受访车主认有"路怒症"


羊城晚报记者林翎彭纪宁摄
羊城晚报记者再关注“路怒症”话题
“如今的社会遵从的是法治,不是丛林规则,不能一言不合就撞。当时可能‘爽歪歪’,过后恐怕就要‘心惊惊’了!”近日,一段“粤S车违规后撒野还掉头撞人”的视频火遍全国。4日上午,广东中山市公安局发布最新处理结果,表示对涉事的“路怒司机”“必须追刑”。正如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的郑明律师所言,冲动是魔鬼,等待“路怒症”患者的,不仅仅是道德的谴责,更可能是牢狱之灾。
据悉,7月28日,一名男子驾粤S轿车与后方车辆发生碰撞后,先是下车踩踏后车引擎盖,继而驾车从交界路口违规掉头逆行,连续多次撞击后车,致双方车辆损坏。
4日,“路怒司机”赵某因涉嫌寻衅滋事罪,已被中山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抓紧侦办(见上图)。涉案的粤S轿车由于逆行,已被交警罚200元扣3分。由此事件出发,羊城晚报记者再次关注“路怒症”话题,并采访了交警和律师,希望能给社会带来一些警示和借鉴。
羊城晚报记者薛江华实习生刘志成制图/杜卉
测试:近四成车辆曾“造怒”
早在2012年,广州交警官方微博就曾以“路怒症”为主题进行“微访查”。“微访查”开始4个小时后,166名网友参与投票,表示自己“偶有路怒症”的占46%,而22%网友选择了“经常”这一选项。
去年5月,深圳交警出动“隐形战车”及设置固定监测点,对过往的2400辆汽车进行测试后发现:其中变换车道不打转向灯的车辆共792辆,占测试总数的33%;随意变线或一次变更多条车道(三条或以上车道)共116辆,占4.8%;反复穿插变道共14辆,占0.6%;进入导向车道变道的插队车辆共11辆,占0.45%。
关于引发“路怒症”的主因,调查显示:“随意超车,强行并变线”占86.5%,“路口肆意加塞、插队”占83.5%,“变向不打转向灯”占62.3%,“喇叭按起来没完”占45.7%,“开车太慢”占39.8%,“车流过大、堵车”占32%。
交警表示,日常驾驶中的交通违法行为以及妨碍他人正常通行的不文明驾驶行为都可能引发路怒。
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广州交警表示严查“路怒族”,并多次在官方微博上发布温馨提醒,号召广大司机平心静气,远离“路怒”症。深圳交警则开通了83333333“路怒症”热线,市民可打电话举报或向交警部门反映“造怒者”较多的路段。
交警:“路怒”属主观较难取证
据交警统计,广州近期发生的交通事故中,原因是突然变道的占了25%。根据交警的实际经验,很多突然变道和司机“路怒”有一定关系,比如最常见的斗车。
“近几年,因车主主观情绪引起的交通事故明显增多,其中一些车辆磕碰明显可避免,却还是因为车主心急而发生了。”广州天河大队一名一线交警表示,这样的情况越来越多发生在市区各大主干道上。
“最难的还是举证,因为‘路怒’是一种主观故意,很难认定。”在采访中,不少民警如是说。他们表示,即便驾驶人当时确系因被激怒而肇事,过后也会矢口否认,因为一旦承认,事故性质可能从一般交通违法变为故意伤害罪,所受处罚也会加重。
同时,交警也表示,“路怒”虽然存在取证难等问题,但是通过电子警察的录像、证人证言、行车痕迹,也能从侧面找到证据。此外,现在不少车主都会为车辆安装行车记录仪,这样当遇到“路怒族”时,所记录的视频也能提供有力证据。

气态硬盘 发表于 2016-8-6 08:24

不看白不看,看也不白看

丢掉梦想的狐狸 发表于 2016-8-6 08:25

不错,不错

摆摊卖贞操 发表于 2016-8-6 08:40

站个位在说

国家公务员 发表于 2016-8-6 08:46

长时间没来看了 ~~

爱流泪的鱼 发表于 2016-8-6 08:47

努力~~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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