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巧用“朋友圈”破案 令疑犯终受罚
近日,高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便衣民警在工作中抓获一名盗窃犯罪嫌疑人,抓获疑犯后民警因证据不足遇到了破案瓶颈。期间,民警及时同该局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巧用微信"朋友圈"覆盖面积大、更新时效快的特点,迅速寻找到事主,形成证据,让犯罪嫌疑人最终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7月29日早上9时20分,高州市公安局巡警大队便衣民警在高州市东方市场进行伏击时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莫某山。莫某山今年24岁,广西巴马县人,其涉嫌于今年6月19日7时45分许,在高州市场东方海鲜档前盗窃一名摩托车事主的钱财与物品。
民警到案发地附近的档铺调取视频监控进行调查后发现,虽然摄像头记录下了当时犯罪嫌疑人莫某山当时的整个作案过程,但意外的是被盗事主的摩托车车牌被遮掩,而且事主在发生被盗案后并没有到辖区的派出所报警立案。
经过调查审讯后,莫某山也只是避重就轻交待地了部分事实。此时,侦查破案工作陷入了困境,违法犯罪分子极有可能因证据不足而逃过法律的制裁。
面对困境,巡警大队的便衣民警不但没有放弃,而且更加认真地分析案情,并向该局宣传部门请求协助,利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寻找事主。
在微信"朋友圈"发布消息寻找事主三小时之后,便衣民警便收到了摩托车被盗事主的联系,顺利收集到了证据。
最终,在铁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莫某山不得不向民警供认:6月19日7时45分左右,他在东方市场东方海鲜档前盗窃了一名摩托车事主车的五百多元现金、一台史努比手机以及几张银行卡。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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