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榴芒遇上冰 发表于 2016-8-5 10:20

不要列入黑名单后才去尽孝

  我市某村一老人家育有四个儿子,均已成家。本以为"多儿多福",怎料当老人家年老多病的时候,四个儿子不仅不给赡养费,更不去探望老人家。后来老人家起诉到法院,在法官的艰难劝说和调解下,四个儿子终与老人家达成赡养协议。类似的案例,全国各地都有不少。作为儿女,很多人不是不知道"孝"字,而是没有这份心。
  以往法院受理赡养费案件,都是以调解为主。一来可以通过法官的苦口婆心来化解老人和子女可能存在的矛盾,有利于老人和子女日后的和睦相处;二来可以通过类似的案例教育更多的人,就赡养费案来说,通过一个典型的案例来说教,往往比一个判决的社会效果好得多。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变迁,很多人远赴他乡谋生,在地理上与老人的距离远,似乎可以为不赡养老人找到充分的借口,这也给法院执行带来难题。
  为使老人能够得到合理赡养,使社会的基本伦理道德不沦陷,有的法院已经将赡养义务与个人信用挂钩,对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人,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被列入失信"黑名单"的人将在出行、融资、就业等多个方面受到限制。这在个人信用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重要的今天,将赡养义务与之结合,必是一个好的执行路径选择。
  赡养,既是道德义务也是法律义务。冼夫人将自己的一生浓缩为"好心"二字,这其中就包含孝心。每一个人都应将这份孝心,这份孝敬的传统传递下来,每一个人都拥有一份孝心,主动履行义务,共与老人享天伦之乐,而不要等被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才去尽孝。
  

海之声助听器 发表于 2016-8-6 0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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