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流泪的鱼 发表于 2016-8-4 08:19

路怒症晚期!肇事后强行掉头 多次撞对方车辆(图)


大众车主跳上追尾汽车车头。视频截图

两车相撞现场。网络图片
原标题:嚣张!肇事后强行掉头 多次撞对方车辆
赵某还一度跃上对方车辆车头,中山警方正对案件进行调查处理
■新快报记者李红云通讯员刘洪希何志胜
昨天,一段时长3分32秒的视频在网上热传。视频反映的是在一个十字路口,一辆广东东莞牌照的白色大众车主在一红绿灯处变道时与另一小车发生碰撞并发生冲突,情绪失控的大众车主随后掉头逆行并多次正面撞击追尾小车。
中山市小榄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昨夜最新回复称,有媒体称交警对肇事司机大众车主赵某的处理是罚款200元,扣3分。实际上该案目前仍在进行调查取证程序,尚未进入处罚程序。赵某的车辆和证件已被交警部门暂扣。其行为可能涉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如果损失超过5000元将有可能会追究赵某刑事责任。目前警方仍在处理,最终处理结果有待通报。
嚣张
3分多钟时间反复冲撞5次
视频是与大众车发生纠纷的另一方行车记录仪拍下的。根据记录仪上的时间数据,此事发生在7月28日17:41左右,视频长3分32秒。
视频显示,事发地为一双向车道,中间有绿化隔离带,装有记录仪的车辆快要抵达一个十字路口前,选择最左侧车道行驶,17:42:03,右侧一辆白色大众向左实线变道并超车,17:42:07,装有记录仪的这辆车与白色大众发生碰撞。
17:42:10,一花衣男子从大众车驾驶室里开门出来,一边骂骂咧咧,一边箭步跃上追尾车辆的车头。紧接着发生的事记录仪声音显示为一阵“乒乒乓乓”的打斗,以及疑似两个男车主之间的争执声。17:42:38,花衣男子回到大众车驾驶室,将车急速驶到前面不远处的红路灯路口掉头,然后加大油门逆向行驶,径直朝着装有记录仪的车辆迎面撞上来。过程中,大众车主不顾已经下车的同行女伴劝阻,在装有记录仪一车车主“撞,用力撞”的叫声中,倒车、前进、冲撞,如此反复了5次。
在第5次撞击后准备倒车时,装有记录仪一车车主拿起一把方向盘锁往大众车头猛地一敲后,大众车主突然向右猛打方向,转而朝躲在绿化隔离带的对方撞去,幸未撞到人。
据了解,事故双方赵某和彭某分别来自四川和安徽,都是生意人。
查处案情通报至上级视情况作进一步处理
事发次日17:47,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小榄大队官微@菊城交警通报了上述案件。
昨日,新快报记者从中山市交警支队获悉这一事件更为详细的通报。通报称:7月28日17时许,一辆粤T***K0号牌小轿车在小榄民安南路与小榄工业大道交会处红绿灯路口,等红灯转绿灯起步时,一辆粤S***7H号牌小轿车突然从右侧车道违规变道到左侧车道,并与粤T***K0号牌小轿车发生轻微碰撞。事故发生后,粤S***7H号牌小轿车驾驶人迅速下车,跳到粤T***K0号牌小轿车车头与对方驾驶人发生争执,之后又驾驶车辆从路口掉头逆行,反复多次碰撞粤T***K0号牌小轿车,导致双方车辆损毁严重。
接到报警后,小榄交警大队民警当即赶赴现场调查走访,得知粤S***7H号牌小轿车驾驶人姓赵,粤T***K0号牌小轿车驾驶人姓彭,并调取了相关路段的监控录像查证。
目前,小榄交警大队已经将案情通报至镇公安分局相关部门,并将视调查情况再作进一步处理。
热议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即使双方调解好也没用
视频传出后立即引发网友热议。多数网友认为,仅就视频来看,大众车主的“路怒症”行为或已不再是交通事故这么简单。
认为两车碰撞前就有矛盾的网友,列举出了一些证据佐证:视频一开始,装有记录仪的车辆与同一车道上在路口等待通行的前车有较大距离,但不知为何没有提速跟进,像是故意让右车切入的。又如,右车变道切入后,也像是故意急刹车斗气,让后车不及避让,引发追尾事故。
广东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封谟喜表示,从视频信息来看大众车主行为恶劣,其在公共交通道路上驾驶高速交通工具,实线变道、强行掉头、逆行多次正面冲撞,这是典型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不管有没有造成严重后果,都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还有法律人士认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是一种公诉案件,并不是说双方调解好了公安机关就不予追究。调解好的只是民事赔偿部分,而对这种危险方法,相关部门应该介入追诉其犯罪行为。

掐死你的温柔 发表于 2016-8-4 08:33

我的啦嘿嘿

国家公务员 发表于 2016-8-4 08:37

知道了 不错~~~

丢掉梦想的狐狸 发表于 2016-8-4 08:45

原来是这样

我这萌萌的家 发表于 2016-8-4 08:45

人气还要再提高

当兵的那点事 发表于 2016-8-4 08:47

这贴?不回都不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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