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社局提示:打暑期工要注意六大问题
暑假期间,许多学生选择打暑期工或外出实习,认为可以积攒生活费或积累社会经验。不少社会人员利用学生这求职心切的心理,往往以"假期实习"、"社会实践"等名义非法组织或介绍未成年学生外出务工,严重损害了学生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为防止学生受骗上当,我市人社部门特此温馨提示学生暑期打工需注意的六个问题。
注意学生务工年龄
一到暑假,各种招学生暑期工的小广告到处都是,对学生几乎来者不拒,无论学生年龄大小。
事实上,暑期工的定义是年满16周岁的学生在暑假的时间去参加一些有偿工作。按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用人单位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根据其第六条,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招用未成年人。根据其第五十一条,娱乐场所招用未成年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按照每招用一名未成年人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注意提防"黑中介"
一些不规范的中介机构往往是一间简单的门店,一张桌子,一个电话组成,以一些"急招""高薪"小广告为幌子引诱学生报名,骗取中介费和报名费,然后让其长期等待或介绍无法满意的单位,要求退钱会遭到百般拒绝。
合法的职业介绍机构应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工商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必须悬挂明处;要有固定场所,工作人员有工作证;收费事项、服务承诺上墙公开;学生应到正规的人力资源市场找工作,选择有工商营业执照的用人单位;或通过正规的职业介绍机构、亲友、师长介绍;去面试、应聘时,最好有同学、亲友陪伴,了解应聘单位是否正规,还应告知父母自己的去向。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部分"黑中介"或用人单位往往收取学生身份证、学生证作为抵押。
学生个人信息不可随意泄露,证件更是不可抵押,甚至连身份证的复印件也不要轻易交出。如果在确定了兼职后需要身份证复印件时,可在复印件上写清用途,以免被用于不正当的用途。一旦发现提交的证件复印件被用于其他用途,应立即报警。
注意签订用工协议
当下社会的部分用人单位招聘暑期工没有和学生签订书面协议,而是口头协议,往往出现上岗前承诺高薪,结算时以各种理由克扣工资的现象。
学生务必与老板订立一份民事合同或书面协议,约定打工期间的工作时间和工资待遇等,以免发生纠纷。在订立打工协议时,要提防以下几种协议:口头协议,因为无字据为证,一旦发生利益纠纷,学生利益很可能受损;一边倒合同,协议内容偏向用工者;简单协议,内容简单、含糊,缺少必要的细节约束。同时,学生也不能强迫用人方与其订立劳动合同、购买社保,也不能拿地方最低工资标准去要求用人单位,因为这个标准管不到非职业劳动者。
注意收集维权凭证
一些招聘单位向学生收取所谓的资料费、手续费、培训费等,尤其要注意黑中介与医院勾结收体检费骗钱财。
按有关规定,招聘单位不得以招聘为由收取任何费用。在打工时,要注意所从事的工作是否有违法的行为,是否变相收取费用,同时书面和打工单位协议薪金、工作时间。要保存好收款收据、推荐函等材料,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合法维护权益
需要提醒的是,兼职期间一旦发生伤害、中暑等,即便伤害与所从事工作有关,也无法得到工伤保险条例的保护,所以安全务工很重要。同时,国家法规明确,暑期工期间的薪酬、福利、社保、安全生产、欠薪、最低工资标准等诸多与劳动有关的问题投诉,在法理上均无法得到劳动保障部门的保护。发生了纠纷,只适用于民法或刑法。
注意合法维护权益 注意保护个人信息 暑期工 小心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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