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列腺记者 发表于 2016-7-22 08:18

三百岁祠堂重修却惹官非 原告欲将集体财产变私产

原标题:三百岁祠堂“美个容”不是谁掏钱就跟谁姓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涌村大步的“竹轩何公祠”,至今已有340多年历史。因“年久失修,随时会有倒塌的危险”,大步村民小组何氏宗族发动族人捐款重修了祠堂,并嵌上了“竹轩何公祠”的牌匾。然而,重建好的祠堂却惹上了官司。村内四位其他姓氏的村民将参与修建的两位老人告上法庭,认为修建者如此做法将原为村民小组的办公用房变为了何家私产,要求法院判令拆除祠堂牌匾,并恢复其公共用途。
昨日记者获悉,顺德区法院目前已做出一审判决。法院一审确定涉案房屋是集体财产;同时,涉案房屋原是祠堂,设置“竹轩何公祠”牌匾及有关神台应可予接受。目前,原告已提起上诉。
原告何家欲将集体财产变私产
姓黄和姓徐的4名原告表示,坐落在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小涌村大步南便街一巷(俗称“旧队址”)的房屋,于1992年经政府部门确权为集体财产。该房产一向为大步村民小组的办公用房,“但众被告一直居心将其变为何家私产”。2012年9月,经小涌村委调解,各方同意该房产为集体财产,大步村民均有权使用。不过,当年10月,两位何姓老人未经全体村民同意,擅自对旧队址进行拆建、修葺,事后又嵌上“竹轩何公祠”的牌匾,在屋内摆上神台等物品,让其他村民无法使用该房屋。
4名原告认为,众被告将集体财产霸为己有的行为损害了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四原告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停止侵权,将“竹轩何公祠”牌匾拆除,清除房屋内的神台等物品,并恢复该房屋的公共用途;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两被告则表示,首先对自己作为被告的主体资格提出了异议,他们认为被告主体不适格。
被告陈述,2012年“竹轩何公祠”年久失修,随时会有倒塌的危险,小涌村大步村民小组何氏族人建议,发动族人捐款重建祠堂,光复祖宗的历史文化遗产,建议一提出得到了族人的热烈响应,先后有128人捐款,筹得款项近24万元,并确定重修方案。宗祠重修在2012年10月5日正式开工,并于2013年3月9日完工。
另外,两被告没有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不存在排除妨害的说法,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两被告同时恳请法院支持和理解包括被告在内的小涌村民们对“竹轩何公祠”的维护工作。

爱流泪的鱼 发表于 2016-7-22 08:30

老大,我好崇拜你哟

我这萌萌的家 发表于 2016-7-22 08:31

@,@..是什么意思呀?

掐死你的温柔 发表于 2016-7-22 08:34

我顶啊。接着顶

当兵的那点事 发表于 2016-7-22 08:34

严重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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