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女子遭拒后持刀杀人
原标题:性侵女子遭拒后持刀杀人还声称和被害人有过“一段感情” 该男子涉嫌故意杀人罪受审
广州日报讯(记者王纳)男子谭某与女子杨某驾车出行,途中谭某想要性侵杨某,遭到杨某拒绝并下车欲报警求助,谭某见状驾车两度撞倒杨某,之后下车取出随身所带的折叠刀朝其连捅十余刀,致其当场死亡。昨日,谭某涉嫌故意杀人罪案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被告人谭某生于1986年,已婚并育有小孩,本职工作为售卖盐焗食品,兼职做优步专车司机。
据检方指控可知,受害人杨某是谭某做生意过程中认识的顾客,两人主要通过微信进行联系。2015年12月4日,杨某驾车与谭某外出准备吃饭。其间,杨某自认车技不佳,便将车交由谭某驾驶。没想到谭某将手放在杨某的腿上欲与其发生性关系,杨某拒绝并要求下车,谭某拿出自身所备辣椒水喷向杨某。之后,杨某下车向过路车辆喊救命。谭某见状两次驾车将杨某撞倒在路边草坪上。见她没有起来,谭某下车查看发现杨某仍有生命迹象,拿出随身的折叠刀刺向受害人,终致其失血性休克合并颅脑损伤死亡。
事发后,被求助车辆上的乘客报警,谭某弃车逃走。警方赶来后,现场查获到辣椒水、电击棒,并在案发现场不远处发现作案所用的折叠刀。次日凌晨,谭某在南山区大新村南头路段被抓获。
庭审上,谭某多次否认自己是蓄意谋杀,他声称与杨某有过“一段感情”,两人曾多次于公园处发生性关系。谭某还称案发当天两人发生争吵,杨某威胁他要将他们的关系告诉其妻子并要报警,因此才一急之下将杨某杀害。
面对法官质疑其随身携带辣椒水、电击棒及折叠刀的正当性,谭某回应称,所备这些物品是为了开专车载客遇到危险时进行自卫的,并非为性侵或谋害杨某而携带在身上的。
旁听席位上杨某的父亲和弟弟,听到谭某声称与杨某间有情感纠纷,多次情绪失控,斥责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所言不实。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嘿嘿 挺好啊 顶一个先 呵呵 大家好奇嘛 来观看下~~~~ 不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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