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师傅 发表于 2016-7-8 08:13

遗体保存不善 无法尸检

高明三岁男童食用茶叶蛋后身亡案再次开庭 原告方失去“关键证据”
原标题:遗体保存不善 无法尸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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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讯(记者刘艺明)昨日下午,高明三岁男童食用茶叶蛋后身亡案再次开庭。在第一次开庭过程中,是否应该对小童进行尸检成为案件审理的焦点之一,最终法院也选定了五家鉴定机构拟进行鉴定。不过,五家鉴定机构均出具函,认为由于小童尸体保存不善,已无法进行尸检。
现场:双方对五机构的函进行质证
在第一次庭审中,茶叶蛋的生产厂家不同意对小童尸检,而在第二次庭审后,厂家同意了尸检。法院随后选定了五家鉴定机构。其中,广东中山医科大学法医鉴定中心、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广东弘正司法鉴定所、广东经纬司法鉴定所四家鉴定机构,认为尸体无法检验,对尸检的请求不予受理。另外一家广东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在受理后,也因为同样的原因,对尸检予以退案处理。记者在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函中看到,其载明的退案原因是:“由于保存不善,遗体已经发黑、霉变、器官自溶等,无法进行尸检。”
另外,通济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函的时间为今年6月8日,距离小童死亡的时间已有11个月。
昨日下午,在对五家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函的质证过程中,茶叶蛋生产厂家表示,这些函均可以看出,作为原告的王先生夫妇,根本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厂家生产的茶叶蛋与男童的死亡有因果关系。而王先生的律师则称,无法尸检是客观原因所致,并不能因此认为茶叶蛋与小童死亡无关。案件并未进行宣判。
回顾:三岁男童吃茶叶蛋后身亡
去年7月3日上午11时许,麻女士在高明明城光明十字路口附近一家小卖部,买了两包真空包装的五香茶叶蛋,每包各有两个茶叶蛋。其丈夫王先生将其中一包的两个茶叶蛋分给快三岁大的儿子贤仔和侄子小英,两名小童在吃完茶叶蛋后,几乎同时出现了呕吐、腹泻的症状。
王先生称,小英在呕吐的过程中,将吃过的茶叶蛋吐了出来,病情随即减轻,而贤仔却怎么也吐不出茶叶蛋,病情开始加重,还伴有高烧。后来,麻女士带贤仔到附近的门诊打了一支退烧针,后由于病情恶化,贤仔随后被转入高明区人民医院抢救。该院的诊断是,贤仔患上了感染性腹泻、中毒性脑病及应急性高血糖症。在送往广州珠江医院后,贤仔病情恶化,抢救无效身亡。
事发后高明区疾控中心迅速对贤仔进食的同批号茶叶蛋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未发现亚硝酸盐、毒鼠强、氰化物等致病性化学物质以及沙门氏菌等细菌性致病菌。样本同时还送往了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得出的结论也基本一致。
但王先生表示,贤仔在吃了茶叶蛋后检测出细菌性毒素超过了正常值,其死因为脓毒性细菌感染,后导致器官衰竭而死亡。这足以证明茶叶蛋本身有问题。
2015年11月11日,案件在高明法院明城法庭开庭审理。

前列腺记者 发表于 2016-7-8 08:17

我回不回呢 考虑再三 还是不回了吧 ^_^

爱流泪的鱼 发表于 2016-7-8 08:31

我是来收集资料滴...

国家公务员 发表于 2016-7-8 08:32

鉴定完毕.!

摆摊卖贞操 发表于 2016-7-8 08:36

呵呵,等着就等着....

此账号已注销 发表于 2016-7-8 08:43

真是佩服得六体投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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