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男子刚下小区游泳池游泳就大出血
【有啥说啥-渭南论坛】[摘要]小区物管称泳池已承包出去,泳池管理方垫付千元。事发小区游泳池边沿有破损的瓷砖。南都记者 梁炜培 摄
南都讯 记者叶孜文 家住广州华南新城的曾先生,到小区游泳池游泳竟导致大出血。前晚8点45分,他刚下游泳池,脚下突然剧痛,左脚拇指血流不止。
前晚,曾先生到小区游泳池,扶着岸边救生员坐的铁架从池边下水,当他用左脚撑到泳池边上时,突然一阵锥心的痛。他抬起左脚,只见拇指处裂开了一条大伤口,血流不止。他随即被救生员救上岸后发现,脚趾是被泳池边破损的瓷砖割伤的。
曾先生称,救生员让他用棉花按着伤口,再用纱布绑紧,“但纱布太小,根本盖不住”,他随后被送到一家私人诊所,诊所医生见他伤势不轻不敢接诊,晚上10点他被送到番禺妇幼保健院接受治疗。经诊断,曾先生的左脚拇指被瓷砖割伤,伤口长约3厘米、深约1厘米,伴动脉波动性喷血,缝了8针。
曾先生表示,他被送到医院后,无论是小区物管还是泳池管理方,都没人跟踪问候他的情况,他认为泳池管理方所提供的急救服务不合格。昨日上午曾先生到小区物业管理中心讨说法,物管公司的黄经理表示,事发泳池在建成初期就已交给有资质的公司代为经营管理,此次事件与物管公司没有关系。
曾先生联系上泳池经营方的负责人郑先生,郑先生让他到泳池售票处先取1000元赔偿金,但后续赔偿双方并未详谈。
昨日下午,南都记者发现事发泳池照常开放,从岸上能清晰见到曾先生所说下水位置的泳池壁上有瓷砖损坏,该处无任何安全警示。
物管公司黄经理对记者表示,泳池由承包管理方进行日常维护,承包管理方先行垫付了1000元给郑先生,会继续跟进此事。记者多次拔打泳池管理方负责人郑先生的电话,但无人接听。
律师
物管有连带责任
广东厚载律师事务所律师何干林表示,游泳池属于小区管辖范围,物业管理方是有责任的,最终责任承担是泳池管理方,但是物业管理方要承担连带责任。住户在小区游泳池内游泳,因瓷砖破损而导致受伤,物管与泳池管理方均负有安全保障义务,应进行相应赔偿。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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