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蕉 发表于 2016-7-6 08:14

加工贸易企业上市 最高资助700万元

原标题:加工贸易企业上市 最高资助700万元
广州日报讯(记者李直建)市政府日前印发了《东莞市关于促进加工贸易创新发展全面提升外经贸水平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提出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加工贸易骨干企业和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同时,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对于成功上市及再融资的企业最高资助700万元。
奖励加工贸易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东莞将实现加工贸易企业累计设立研发机构3000个,加工贸易企业中高新技术企业占比达5%,规模以上加工贸易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1%。同时,东莞将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品牌、产值超过100亿元的加工贸易骨干企业和转型升级示范企业,使加工贸易企业逐步向质量效益型发展。
《实施方案》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创建高新技术企业,对进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予以一次性5万元奖励;对首次通过认定的高企予以一次性奖励30万元,对当年通过复审或重新认定的高企予以一次性奖励10万元。
支持加工贸易企业设立符合东莞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相关政策的研发机构(研发中心)。对企业上一年度研究开发投入进行补助,每个企业获得的年度研发投入补助资金总额不超过50万元。对企业向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服务机构等购买技术服务以及开展产学研合作等活动给予科技创新券后补助,每个企业累计获得的年度科技创新券不超过50万元。
探索成立产业并购基金和海外并购基金
《实施方案》还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转型升级。鼓励加工贸易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包括已存在控制关系的境外公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主板、创业板间接上市)。对于成功上市及再融资的企业最高资助700万元,对新三板挂牌及融资的企业最高资助150万元。
通过财政资金资助等方式,积极引导和推动优秀加工贸易企业加快上市步伐,鼓励企业到全国股转系统或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挂牌融资,着力发展和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努力拓宽企业投融资渠道。
东莞还将对加工贸易企业通过吸收合并、新设合并、股权收购、资产收购等方式进行兼并重组壮大规模、增强实力给予支持。探索成立产业并购基金和海外并购基金,鼓励企业参与海外并购,实现外延式增长。鼓励东莞上市加工贸易企业并购非关联关系的本地加工贸易企业,推动企业实施强强联合、对外并购和重组整合,兼并重组后企业注册资金达5000万元或以上且总部在东莞市的,按照不超过其贷款实付利息的50%给予贴息资助,贴息期最长为2年,每家企业每年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小鸡哔哔哔 发表于 2016-7-6 08:15

看看..

国家公务员 发表于 2016-7-6 08:18

ding   支持

气态硬盘 发表于 2016-7-6 08:19

支持一下吧

罗油 发表于 2016-7-6 08:23

回个帖子支持一下!";

胆小如鼠 发表于 2016-7-6 08:41

我又回复了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加工贸易企业上市 最高资助7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