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列腺记者 发表于 2016-6-30 10:56

广州孕妇深夜独自在家 多人撬门入室要求其搬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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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女士提供的受伤照片。
怀孕女子深夜时分独自在家,竟遭多名陌生男子撬开大门并要求搬离,随后双方还爆发肢体冲突。回想起本月初的这一遭遇,租住在广州白云区金沙洲的金秀(化名)还惊恐不已。令她不解的是,参与者中有所租公寓的新业主,而且就在事发前一天,双方已就她搬家一事达成了协议。目前,白云警方已介入此事。
●事发
女子深夜在家突遭撬门
今年35岁的金秀在金沙洲内原有一套房子,去年6月,准备怀孕的她为了方便母亲前来照顾,又在离家不远的万科爱地小区租了一套一室一厅的小公寓。今年6月2日晚10时许,金秀正独自在公寓内休息,门外突然传来多名男子的叫喊和砸门声。
“外面的人喊‘实在不行就把门卸下来’,我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根本不敢开门。”金秀回忆说,当时十分害怕,颤抖着用手机拍下视频,而撬门的动静越来越大,门很快就被撬开了,3名陌生男子随即闯进屋内,并大声喝令她搬出公寓。
“我说我是合法租住在这里的,你们有什么权利要求我搬走?”金秀称,对方非但没理会,还用手机对她进行拍摄,她上前阻拦,“一个男人起脚就踹在我的肚子上,我瘫坐下去又爬了起来,结果另一个男的用头一直顶我的肚子,把我推到沙发那边去了。”
冲突一直持续到警察赶来,金秀当即赶往医院保胎,虽然经诊断胎儿无大碍,但金秀仍然心有余悸,“我当时怀孕才8周多一点,正是最危险的阶段,万一以后小孩有什么事怎么办?”事后,金秀因全身多处软组织挫伤,被法医鉴定为轻微伤。
●起因
前后两任房东交接惹祸?
好端端的,是什么人深夜前来撬门?金秀事后查看监控录像得知,除了闯进屋里的3人,门外还另有七八人在等候,其中一名男子正是她的新房东陈先生。
“房子原本是租到今年12月底的,房租半年一交,我之前已经交到了今年的6月30日。”金秀展示相关文件说,由于前房东胡先生与他人有债务纠纷,就委托债权人将房子卖给了陈先生。“那天晚上来的人都是债权人的亲戚朋友,和新房东一起来的,就是想让我搬走。”
不过,令金秀不得其解的是,就在事发前一天的6月1日,她已经和新房东陈先生谈妥了条件,并手写了一张协议交给对方。“当时双方谈得挺好,我答应7月1日前搬走,涉及到的押金和补偿等问题也是我和旧房东协商。”金秀气愤地表示,自己根本没想到,协商好的事情竟在次日晚上就出现如此变故,“简直是太恶劣了”。
●现状
门锁已被换 新业主称只是收楼
昨日上午11时许,新快报记者来到金秀所租住的公寓门口时,其门上贴有一张“因欠缴管理费而中止租约”的手写通知,但没有具体落款人。金秀称,在其住院数天后返回时,公寓的门锁已经被人更换,屋内包括书画在内的数十万财物也不知是否仍在。
记者随后拨通了新房东陈先生的电话,他表示,自己和原业主及债权人之间属于买卖关系,“我买房子他们(当晚)收楼,就是这样子,没有其他的关系”。至于其他细节,陈先生不愿多谈,并对记者身份表示质疑。
目前,白云警方已介入此事进行调查。据了解,双方均有人员造成轻微伤。金秀表示,虽然对方一直找她要求协商和解,但鉴于事件性质恶劣,她要求相关部门秉公执法,追究责任。
律师说法
闯入者涉嫌 非法侵入住宅
“在法律上有‘买卖不破租赁’的原则,只要签了合法有效的租赁合同,即使所有权发生转移,新的所有权人也要尊重原有协议。”针对此事,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廖建勋律师表示,在原租赁合同到期之前,新业主无权单方面中止合同。
廖建勋还认为,虽然事件中双方都造成了轻微伤,但新业主一方是在未征得租客同意的情况下私自闯入他人住宅,因此租客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合同到期前,租客仍拥有房子的使用权和管理权,闯入者的行为已经涉嫌非法侵入住宅,轻则可处以治安处罚,重则涉嫌刑事犯罪了”。
■新快报记者 朱烁然 实习生 许敏 文/图
(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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