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油 发表于 2016-6-30 08:08

深圳交警表态:限电不针对快递 各方详解深圳严查电动车

羊城晚报记者 李天军
深圳从3月21日开始,开展了新一轮“禁摩限电”集中整治。据交警局透露,截至3月31日,行动开展10天,共查扣电动车17975辆、拘留874人(拘留无证670人、非法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196人、暴力抗法8人)、采集非法拉客人员771人次。而媒体上更爆出“4家快递企业800辆车被扣,50名快递员被拘留!”指责深圳交警“禁摩限电”行动针对快递业,不少快递公司派送延迟问题突出。知名博主蔡慎坤一篇《深圳究竟发什么疯》在网络上疯传。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
羊城晚报记者两日来对此进行了实地调查采访,数位政协委员、知名律师、作家、大v接受本报采访,对此发表了各自的见解。
实地访谈——快递业受伤重不重
记者3日采访了顺丰深圳分公司相关负责人,他表示:“影响不大,我们都是两轮,也早就在交警局有备案”。记者在南山采访了两名顺风快递员工,据反映顺丰也有被抓(拘留)的。中通快递南山区某分部负责人:“(禁摩限电)有影响,公司被抓了一些人。怎么捞出来不知道,老板出面吧。这事肯定要协调好。” 圆通快递员:“我们公司已经抓了三个了。都是要拿钱去捞。” 上述几家快递公司明确表示,三轮车只敢在小区里骑了,绝对不敢行驶到外面马路。以往三轮车拉货,现在改由两轮电单车派送,可能要运三到四次。
据媒体报道,某公司已经有上千名快递员辞职。针对此消息,行业协会和交警表示,快递员属于流动性较强的行业,在平时,七万余人的队伍中这样数量的辞职也属于正常。
面对迅速升温的舆情,4月1日下午,深圳市交警局邀请邮政、物流协会和6大快递企业进行沟通座谈,交警局宣布了四项措施;宣称将增加5000辆电动二轮车配额,取消两年一次的特殊行业电动自行车的备案审核;适当延长“过渡期”,给予相关快递企业“缓冲”;尽快消化库存的邮件,主动清理违规车辆。
深圳交警表示,因为快递公司买合格的电动自行车需要时间,所以经过与快递企业的座谈,第一批先增加5000个配额的二轮电动车,今后还会根据行业需求适时动态调整。针对适当延长“过渡期”这个问题,深圳交警回应说,只备案二轮电动车的原因是考虑到,目前国家只制定了关于二轮电动车的行业标准,而三轮车尚未出台国家标准。根据现有的国家行业标准,目前的上路行驶的电动(机动)三轮车均属非法拼装、改装机动车,无法取得牌照,不得上路行驶。
记者4日上午来到南山区交警大队第一扣车场实地考察,该扣车场位于南头关前立交桥下,扣车场里秘密密麻麻地堆满了两轮、三轮电单车,目测达数千辆之多。记者询问扣车场工作人员,可以不可以取回暂扣电单车?该人员回答,可以取,要到大队交罚款,办手续。
记者随即采访了南山区交警大队大队长戴登福,戴大队长对上述说法表示认可,对于拘留人数、暂扣电单车数量,因为在休假中表示还不十分了解。
来龙去脉——备案与实际缺口达三万辆之多
据了解,深圳快递行业发展迅猛。深圳市邮政管理局2015年透露,近年深圳快递业维持年均35%以上的高速增长,全市快递业年产值已经占到全市GDP的比重约1.18%,占全市现代物流业产值的比重约为13%。深圳快递业务量全国排名第四,快递业务收入全国第二。而且,人均年发快件90件,快递从业人员7万多人。目前深圳拥有1.3万辆备案二轮电动车,是否能够满足深圳快递行业发展的需要?深圳市快递行业协会秘书长郭小梅向媒体表示,目前深圳超过7万个快递员当中,从事一线的大约有4万人,如果按照2012年的配额指标,和实际需求就会有很大差距。如此大的需求缺口,使得不少快递企业,被逼着采用违法的方式,冒着被罚款被扣车的风险来运营。
2012年,深圳市出台了《深圳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管理意见》,快递行业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统一管理后,将不受限制行驶措施限制。深圳市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协会(下称协会)是市工、公安局交警局指定的唯一受理市快递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申请的行业协会,协会受理全市快递行业电动自行车备案申请。凡在深圳市依法注册登记并有快递经营许可证的快递企业,均可提供相关材料申请快递电动车配额。协会将根据企业申报材料对申请备案的电动自行车进行初检,并将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信息预录入市公安交警局互联网。车辆使用单位向车辆行驶区域辖区市公安交警局所属交警大队提出申请,交验车辆。待辖区交警大队核对协会预录入的电动自行车资料,并查验车辆合格后,予以备案并会产生备案车辆编号,车辆编号将喷涂于备案车辆的电池箱上方。届时,获得编号的车辆才准予上路。
据介绍,《备案》非常细致。备案要提供单位及个人证明,购车发票出厂合格证,每部车要投保。车架货架不得超过车把0.15米。更换驾驶人要重新登记备案,变更行驶区域要新备案,车辆驾驶员退出单位要注销备案。备案要求非常严格,例如,单位电单车一年被处罚数占备案数20%的,交警局将对其消减配额的5%。不少媒体界人士表示,这比管公交车还严呢!
支持禁摩限电VS执法要讲“比例原则”
羊城晚报记者对数位政协委员、媒体知名人士、作家、网络大V、知名律师进行了采访。对各方意见,记者进行了梳理。
支持者——严重影响公共安全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肖寒梅律师:“我注意到整治的是违规的电单车及电单车的违规使用,个人支持!但至于拘留司机应该视其违法行为依据法律法规及法律程序执行,而不会通过一纸公文执行的。交通秩序关系到老百姓的生命安全,此举在大力整治安全隐患的同时,在现代多媒体发达的今天,也将执法机构的行为置于大家的监督之下,更利于法治化进步,因此严格执行是非常重要的,但前提是要严格依法进行,以前禁摩可能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确实有了很大改善,我认为在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更加严格、依规、常态执法非常必要!”
深圳媒体研究会副会长八分斋:“对于禁摩,绝大多数我身边的朋友都是支持的,原因很简单:严重影响公共安全!没牌没照,出事的概率又高,出事后的维权又难甚至毫无办法。”
质疑者——案底如何消除
羊城晚报记者对深圳市律协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炜衡(深圳)律师事务所陈伟律师陈伟律师进行了采访:“我们注意到,处理电单车引起了全国关注。请问,拘留电单车司机有无法律依据?此举在社会意义影响如何?”
陈伟律师:“拘留电单车司机的法律依据是根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还有就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深圳的公安机关可以采取拘留措施,但是这种做法应当是要先进行民意调查或者一个事先告知。而且我认为这个治安拘留做一种最严厉的制裁违法处理行为是最后的一种救济途径,一般情况下应该是要先进行警告或者罚款,然后再采取紧急措施,因此我认为深圳的这种做法有欠妥当,存在不合理之处。执法上也是要讲究「比例原则」的,对于社会的底层要多些宽容,摆小摊的、做小生意的、骑摩托的多是社会上经济能力较差的,执法就是宽松一点。
执法原来还有所谓的「比例原则」,特别这四个字是从一辈子钻研公共行政的老教授口中说出来,更是令人感到印象深刻,原来所谓执法的「情、理、法」是存在的。当我们强调要依法行政、建构文明社会时,是否忘了什么是「比例原则」,忘了法律要优先照顾社会上的弱势呢?”
羊城晚报记者问:“还有一个问题。被拘留的快递员出来以后,案底怎么消除?如果不能消除,将对之后工作产生何种影响?这是职务行为,单位应如何赔偿个人?”
陈答:“被拘留的员工,在拘留期满以后那么这个案底是存在的,不可能消掉。如果有这样违法处罚行为的,那么可能会影响他的家庭生活比如说信用贷款、出门旅游等等。这种职务行为,也很难要求单位赔偿。”
每经智库专家、博客大V蔡慎坤谈到:“快递行业的发展,实际上方便了每一个深圳人,而政府考虑过,打掉电动三轮车,快递靠什么来配送,靠人力板车岂不更是有损深圳光鲜的城市形象?靠小汽车更不现实,既增加了物流成本,也加大了道路拥堵,不知道深圳的决策者是出于什么考虑?如果说治理电动三轮车是出于安全考虑,那么小汽车也不安全,全国道路交通死亡案例,至少有一半是小汽车所为。2015年深圳上报道路交通事故1150起,死亡431人,涉及摩托电动车的死亡数为41人,从比例看,只占交通死亡人数10%左右。全深圳电动车加起来400多万辆,而汽车只有320万辆。”
官方态度:不针对快递   
对于网络上流传的禁摩限电让快递无法生存,深圳交警声明,此举并非针对快递行业,并表示重点查处的是超标电动自行车、拼装电动(机动)三轮车违规使用者,并要求不得使用备案车辆实施非法营运。
实际上,自2012年开始,深圳就对从事公共设施抢修、邮政(含报刊投递)、快递等行业,以及运送桶装饮用水、瓶装燃气等单位所使用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制,经统一载物托架和车身颜色,纳入规范管理后,允许上路行驶,并不受限制行驶措施限制。深圳市“禁摩限电”政策由来已久,因摩托车和电动车在日常交通事故中死伤率较高。此次行动重点打击在地铁口、公交站点、商业区等聚集非法拉客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本月5号,深圳交警计划邀请全国媒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就这一问题,展开讨论,公开征求意见。
深圳市政协委员王雪就提供了一种新的见解,王雪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希望这次大规模严管行动,能倒逼电动车行业标准更新,提高电单车驾驶者遵章守纪意识,以及推动城市路权重新分配。电动自行车的标准是1999年的,后来搞了一个,2012年版的,被叫停了,一直停摆到现在。不光深圳,全国都是面对这样的局面啊。标准缺位,生产、销售在大面积违法。目前全国市场上90%、甚至100%的电单车都是非法产品,那到底是产品有问题,还是标准有问题?禁摩限电需要多方联动,交警查违章,交委负责电动自行车道规划建设+公交覆盖,解决最后一公里,市场监督局监管超标不合格电动车售卖。我觉得现阶段交警已经做的很到位了,不用再加强了。我个人的愿景是:收窄现有机动车道,隔离出一条窄幅电动自行车道,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尽快出台,合格产品上牌管理,司机与车都在交警备案管理,并进行道路安全教育,违章严惩。”

编辑:竹叶清

国家公务员 发表于 2016-6-30 08:09

顶.支持,路过.....;P

香蕉 发表于 2016-6-30 08:11

先顶再看

我这萌萌的家 发表于 2016-6-30 08:18

要相信自己~智商为0

背着书包耍流氓 发表于 2016-6-30 08:30

我想要`~

八卦新闻 发表于 2016-6-30 08:36

拍脑袋决策,拍胸脯保证,拍屁股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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