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化厂六根大烟囱已被拔走四根
焦化厂6根大烟囱资料图(拼接图片)。本报记者 李继辉摄于2014年5月
昨天,在中关村科源社区,居民们从特楼前走过。科源社区13、14、15号楼被称作特楼,新中国很多著名科学家曾经居住在这里。 本报记者饶强摄
记者昨日获悉,被规划部门“强制保留”的焦化厂6根大烟囱已被悄悄拔走4根,焦化厂遗址公园的完整性大受破坏。
数十公里外的中关村地区,中科院原子能楼已经拆得七零八落,而与之遥遥相望的科源社区,钱学森、钱三强等科学巨擘归国后居住的“特楼”也被列入拆除计划。
此前,北京儿童医院内堪称现代建筑典范的一座水塔,虽然被纳入《北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也因为其中包裹着大烟囱,被西城区多部门发文强制拆除。
老祖宗的优秀建筑遗产要保护已成共识,但近现代的标志性建筑却往往被视为“破烂儿”,加速从北京人视野中消失。这些生于近现代、打上了深刻历史烙印的标志性建筑物,为何难逃被拆除的命运?
焦化厂工业遗存所剩无几
近日,市规划院举行了一场关于工业遗产保护和再利用的论坛。论坛上,工业建筑遗产保护与更新设计著名专家、清华大学副教授刘伯英提醒,位于东五环的焦化厂遗址公园正在施工,原本“强制保留”的6根烟囱拆得已经只剩下两根了。
怎么会?市规划院相关负责人很是震惊。去年冬天,市规划院曾经对此项目进行现场踏勘,并拍摄了保留6根烟囱的照片。而且在焦化厂遗址公园的规划中,这6根烟囱属于“强制保留建筑”。但即便如此,也挡不住这些地标性烟囱的倒掉。
昨天,记者来到焦化厂遗址公园的施工现场。从五环路上远远看过去,确实只剩了两根高耸的烟囱。到了近处,焦化厂红墙上拉着铁丝网,跳起来能望到墙内堆着的渣土坡,门口两个保安警惕地盯着记者,不允许外人进入。
站在五环路的高点俯瞰焦化厂遗址,整个区域内几乎已无平地。挖掘机正在远处工作,除了两根大烟囱外,贴近五环的位置还剩下少许建筑物。从位置上看,留存的建筑物可能是纳入《北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中的“1#、2#焦炉及1#煤塔”。但等待它们的,还不知道是怎样的命运。
工业化时代的大烟囱,真的在国际化大都市无立锥之地吗?去过伦敦市中心的游客都知道,始建于1947年的一座废旧发电厂,被成功改造成了世界闻名的泰特现代艺术博物馆,99米高的大烟囱,成为泰晤士河边与圣保罗教堂、伦敦眼、滑铁卢桥相互映衬的特色景观。
最初的中关村正在泯灭
“听闻噩耗,悲从中来。”昨天,中科院院史研究室原主任樊洪业撰写的一篇文章《试问原子能楼的存毁操于谁手?》开始流传,他奔走呼吁了15年的“共和国科学第一楼”终究难逃被拆除的命运。
让一些老科学家痛心疾首的,还不仅仅是原子能楼。
被视为“中国硅谷”的中关村,也是中国现代科学的发源地,一批国宝级的科学泰斗,在这里留下了深深的足迹。上个世纪50年代初,中科院配套建设了几十栋住宅楼,其中,科源社区13、14、15号楼的条件比较好,用于安置海外归来的著名学者和国内知名科学家,“特楼”的名字日渐传开。
市规划院相关人员说,居住在“特楼”里的科学家大多数是“海归”,他们毅然放弃国外优越的物质条件,回到当时一穷二白的新中国。
这些楼内,曾经居住过中国航天之父钱学森、中国原子能科学事业的创始人钱三强、中国核物理鼻祖赵忠尧、开创中国“克隆”技术的童第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第一人顾准等等。
1955年,钱学森拎着吉他、带着妻子儿女从美国回到北京时,特楼是他们的第一个家。钱学森之子钱永刚曾经回忆说:“做饭……是烧煤,但爸爸和妈妈都很愉快,因为这里毕竟是自己的国土,自己的家。”
如今,破败不堪的“科源社区”老楼,楼道里贴满了小广告,堆放着杂物,除了陈旧的木质红窗,已经无一能显现当年风骨。小区入口处,一块“中关村东区改造建设工程指挥部”的牌子昭示着,这个区域即将更新改造。
划入强制保护规划的近现代建筑都难以保全,原子能楼、特楼等还没有纳入保护范围的建筑物,更是沦落到了被当做“破烂儿”的境地。
业主单位“抢拆”该立罚则
在规划部门眼中,这些见证了新中国科技、工业起步和发展的地标性建筑物,应该被保留。但是,在这些区域的业主单位看来,这些老建筑不仅没有利用价值,而且还会阻碍整个地块的重新规划和施工。
一名曾经“抢拆”的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对记者表示,这样的建筑物“根本不具备保留价值”。“一栋破楼留着有什么用?以前重要还是发展重要?”他反问记者。但同样的问题,在若干年前也被屡屡提出:“这些个破胡同,留着有啥用?”正是在对历史的不屑中,北京独有的城市特色渐渐流失。
为原子能楼而奔走的樊洪业,曾盼着原子能楼成为文物。但一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家告诉记者,要成为文物太难,需要先认定为“工业遗产”或者其他遗产,再进入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继而纳入历史文化名城具体保护项目,最终申请成为文物,这样“一层层爬上去”。
“只有成为文物,拆毁或者破坏了才有罚则;其他层次的保护都缺乏强制手段,最无奈的,是业主单位也知道这一点。”这位专家说。
这也就直接造成了业主单位有了充分的“抢拆”机会——做规划研究时发现有苗头,就先拆掉;听说有人在呼吁保护,赶紧拆;即使进入了保护名录、要“强制保留”,业主单位、施工方直接推平也不会被追责。
在市规划院的讨论会上,专家建议,要尽快研究、制定优秀近现代建筑及工业遗产的保护利用管理办法,设定鼓励保护的政策和追究破坏责任的罚则。 还有2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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