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雪公主 发表于 2016-6-25 10:38

人民北路一公交站长期遭出租车“霸占”

  

  公交车站遭出租车占位。
 近日,有市民向茂名晚报记者报料称,市区人民北路汇丰大酒店门前的公交车站,长期遭到出租车占位,致使公交车无法靠边停车,乘客下车时安全隐患较大。
  接报后,茂名晚报记者前昨两天多次前往观察,确实看到该公交车站停着出租车。有时两辆,有时三辆,司机都在车上。为何他们要在这里停车呢?一位家住附近经常出来乘坐公交车的阿姨告诉记者,这个公交站刚好在酒店门前,这些出租车停在此处目的就是候客。"这个现象已经存在很久了!有时,我看到有警车经过把他们赶走。但是不用多久又有出租车开来这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者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也就是说,公交车以外的机动车在公交车站30米以内不准停车。如果出租车占用公交站违停,将导致公交车无法靠边停靠,只能停到快车道上,不仅造成拥堵,还会对上下车乘客的安全造成影响。请广大出租车司机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勿占用公交车站停车,如果违停被交警部门抓拍到,将受严厉处理。

海之声助听器 发表于 2016-6-25 14:45

已经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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