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妃出狱 发表于 2016-6-23 10:06

商家代金券使用提前截止 消委会:此举涉嫌违法

  

  廖先生领到的代金券

  代金券使用期限还未到,商家能单方停止使用吗?化州市民廖先生近日遇到一件糟心事,6月1日其在化州三十米街的商业园消费获得了5张20元面额的代金券,使用期限是6月1日至6月30日止,但前日,廖先生前往商业园购物发现代金券已经无法使用。原来商业园管理方贴出通知停止使用代金券,廖先生认为自己权益被侵犯于是投诉。
  消费者投诉
  代金券使用日期提前十天截止
  昨日,记者来到位于化州市区三十米街的商业园,见到了投诉的廖先生。廖先生告诉记者:"6月1日,我和家人来这个商业园吃饭,5个大人总共获得5张代金券。之后我去了深圳一段时间,最近才回来,昨天想用代金券买东西,却被告知已经不能用了。"记者查看廖先生手中的代金券,正面印有"化州特色商业园开园庆典"等字样,每张面额是20元,反面有使用说明,标明使用期限是6月1日至6月30日止。
  记者拿着其中一张代金券走进商业园中的一家便利店询问是否可以用券,店员告诉记者,商业园管理方早前发出通知表示不再收代金券,所以不能用了。在另一家士多店,店主拿出商业园发给业主的通知书给记者看,上面写着"因有特殊情况,本商业园决定从6月20日晚上24时起停止使用代金券,未兑换的业主请在6月21日上午9点11:30分前到商业园办公室兑换,过期不予兑换",落款日期是6月17日。在商业园的一个入口处也张贴了一张通知,内容与业主收到的通知书一样。
  廖先生表示,他前天到商业园办公室投诉,没有得到确切的答复。他认为既然代金券标明30日前使用,那么商家就应该履行这个承诺,提前截止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商业园负责人表示
  提前截止是因为怕出现造假
  记者来到商业园物管办公室进行采访,一位经理告诉记者,代金券面额分为50元、30元、20元和10元这几种,为了吸引市民过来消费,三天共发放了总值约9万元的代金券。商业园目前有一百多个商家入驻,市民用代金券可以到任何一家店铺消费,该经理表示目前已经回收了6万多元代金券,并坦言商业园当初考虑得不够,一般代金券都是消费满多少才可以使用的,但是这个代金券并没有限制,可以当钱使用。
  该经理告诉记者,之所以提前停止使用代金券一是因为使用期限太长,二是因为代金券是印刷厂印的,怕出现很多假券,无法承担这个风险。"我们曾经发现有一个人拿着十几张连号的代金券来消费,吸引顾客的效果不明显。廖先生代金券只有100元,数额不大,个别的可以酌情让他使用。"有店主表示,商业园通知了内部业主,但是外面的市民并不知道,代金券提前停止使用恐怕会损害商业园的形象,造成不良影响。
  采访结束前,商业园与廖先生协商一致,该负责人在廖先生的5张代金券上写明"同意消费用"并签名,廖先生可以使用代金券购买相应金额的商品。
  市消委会回应
  商业园做法涉嫌违法
  针对化州三十米街商业园的做法,记者采访了茂名市消费者委员会的廖秘书长。廖秘书长告诉记者,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如果商家的承诺没有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那么是有效的,承诺一旦出现,就成为合同的一要件,要依法履行,如果不履行就属于违法。该商业园单方面提前终止使用代金券属于违法,是无效的。消费者30日前可以使用代金券,如果不能可以向化州消委会投诉维权。
 
  

海之声助听器 发表于 2016-8-2 16:35

金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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