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枪抢劫杀2人主犯伏法
原标题:持枪抢劫杀2人主犯伏法雷州“7·21”持枪抢劫杀人案宣判
广州日报湛江讯(记者关家玉通讯员王丽华)昨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雷州白沙镇“7·21”持枪抢劫杀人案在湛江中院公开宣判,被告黄祥博被判死刑,当天已执行枪决。
2013年7月20日,黄祥博、林某纯、黄某进(未成年,另案处理)携带一支猎枪、两把刀具对一辆黑色小车实施抢劫,并导致车上一男一女死亡。
法院二审判决认为:被告人林某纯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黄祥博提供枪支,持枪劫持被害人,开枪致死蔡某荣,持刀捅伤陈某燕,并和林某纯、黄祥进共同坑埋陈某燕,是致死两被害人的直接行为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导作用,系罪责最为严重的主犯,对被告人黄祥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最高院死刑复核裁定认为第一审判决、第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程序合法。 不错! 赚点分不容易啊 我来了~~~~~~~~~ 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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