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傻
发表于 2011-10-20 12:45
信得过单位 发表于 11-10-20 11: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人是自私的,损人利己的事我们不提倡,但损己利人又不人性。我们可以做的人性化一点的就是,利人利己。起 ...
是的,利人利己,是双赢的策略。
但这个事件路人的表现,是一个群体性道德素养的问题哦,不存在损己的问题,只有举手之劳利人的公民素养和基本道德素质~
信得过单位
发表于 2011-10-20 16:19
阿傻 发表于 11-10-20 12:45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是的,利人利己,是双赢的策略。
但这个事件路人的表现,是一个群体性道德素养的问题哦,不存在损己的 ...
我隐约记得读书时老师教导,物质决定意识。信息化时代把云量的救了一条蛇却被蛇反咬了一口的寓言摆到现实面前。于是人们在是否出手相救之前权衡利弊,最终矛盾的走开,当然不排除有人连权衡都不权衡一下就本能地走过的。他们觉得自己伤不起但却伤透了国人的心。一来不想自己受牵连,二者万一扯上了就只能凭己一人之力和司法耗心耗力。这是不是还和社会保障制度有些关系?我今天奇怪的在想,如果走过的是18位富人,他们有足够的实力让自己伤得起的话,小悦悦当时获救的几率会不会多十八份之一?
信得过单位
发表于 2011-10-20 16:22
阿傻 发表于 11-10-20 10: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案件影响太大了。其实,“彭宇案”有没有媒体炒作的原因,也不可知。根据我在里面呆那么久,也接触到 ...
大排档没啥保护伞的。
今宵酒醒何处?
发表于 2011-10-20 19:58
阿傻 发表于 11-10-20 10: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那个案件影响太大了。其实,“彭宇案”有没有媒体炒作的原因,也不可知。根据我在里面呆那么久,也接触到 ...
彭宇案、许云鹤案对社会道德和见义勇为行为的打击之大恐怕非那两个弱智(不用黑心两字已经算客气了)法官所能预见!司法案例中的疑罪从无和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不知从何体现,判决书上用的都是一些莫须有的语气!当然媒体可能有偏向,但如果司法机关觉得自己有理一样可以通过自己的渠道向社会公布啊!{:soso_e111:}
叶夜星
发表于 2011-10-20 20:13
信得过单位 发表于 11-10-20 16:1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隐约记得读书时老师教导,物质决定意识。信息化时代把云量的救了一条蛇却被蛇反咬了一口的寓言摆到现实 ...
非常有见地
阿傻
发表于 2011-10-20 20:56
今宵酒醒何处? 发表于 11-10-20 19: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彭宇案、许云鹤案对社会道德和见义勇为行为的打击之大恐怕非那两个弱智(不用黑心两字已经算客 ...
这不仅仅是法官的问题。
彭宇案、许云鹤案之所以定罪,我想这主要原因是由于警察在做口供的时候,用“有罪推定”的思维来办案。他们为了结案,常常用各种各样的恐吓、欺骗、甚至殴打等手段来获得让他们满意的口供,然后再根据这些口供寻找相关的证据。他们做好材料后,上交给检察院,如果没有重大的漏洞,基本都不会打回重审的,而开庭时候,法官就是根据这些“证据”定案。所谓的过程,不过都是形式而已,所以在里面,我们有点经验的犯人,只要看那个犯人的起诉书,基本就知道他被判多少年有期徒刑,这个堪比法官还准确!
在我自己的那个案子当中,也有两个冤枉的。当然只有我们当事人知道他们是冤枉的。但是,他们两个人都过不了警察那一套“有罪推定”那一套复杂而黑暗的程序,而被判了刑!如果让我说,这个过程那一点最黑暗,我认为肯定警察办案第一步最为黑暗。因为,他们是按照领导意思,按照破案率来处理案件的,根本不会考虑那个犯罪嫌疑人的生死!
所谓的媒体。我清楚地记得,《羊城晚报》在监狱采访的时候,也是按照上头的意思走走场,而胡说八道地说我们犯人一个星期有两天假日。我清楚记得那天,很多人看到这份报纸,气愤地撕了,说要出去把那个记者砍十八段!
这个社会烂了,往往是从内核开始~
叶夜星
发表于 2011-10-20 21:29
阿傻 发表于 11-10-20 2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不仅仅是法官的问题。
彭宇案、许云鹤案之所以定罪,我想这主要原因是由于警察在做口供的时候,用“有 ...
阿傻,所以你明白,十八路人其实还有很多的,将来还会有
鲁贺
发表于 2011-10-20 22:07
社会道德的崩溃,是高高在上的法律颠倒了是非黑白。好人得不到好报。是人都趋利避害的。
独立小桥风满袖
发表于 2011-10-21 00:02
阿傻 发表于 11-10-20 20:5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这不仅仅是法官的问题。
彭宇案、许云鹤案之所以定罪,我想这主要原因是由于警察在做口供的时候,用“有 ...
这个社会烂了,往往是从内核开始~
唉,,,
只能发出一声叹息!,,,,,,
冰尘
发表于 2011-10-21 02:53
南京法官,千古罪人
史册将有你光辉的一页,继承在你子子孙孙的额头上,如秦桧,中华道德篇章因你而改写
交通法制定者,历史罪人
历史的车轮因你而来回辗转,生命在你来回辗转的车轮下烟灰湮灭,没有尊严,只因生命有价
无法无天,无心无肺
继续你们的行尸走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