粉黛 发表于 2016-5-9 16:37

营改增:95万房产缴纳税费减少3000多元

5月1日起,营业税全面改征增值税。全面实施“营改增”后,对纳税人会产生什么影响,改革红利能否真正顺利惠及百姓?近日,记者采访了地税有关部门。据了解,为方便纳税人,“营改增”后地税部门继续受理二手房交易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申报缴税和代开增值税发票业务。同时,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税负只减不增。黎先生于5月3日购买了位于茂名市区西粤路的一套房产,交易价格为95万元,营改增前应缴税费7.2万元,营改增后应缴税费6.9万元,营改增前后对比少缴税费3000多元。黎先生说:“我到电白区地税局办理房屋转让交税手续时,税务人员告知我,5月1日起,国家全面推行营改增,应交的税费比以前要减少。经税务人员计算,这次二手房转让,交易双方比营改增前减少税费3000多元。国家的优惠政策,恰巧给我遇上,感到很开心。同时,对二手房买卖人来说,‘营改增’后,还是一个税务机关办理手续,不用跑两个税务局办理,我们纳税人还是与以前一样方便。”陈先生于5月4日交易位于电白区水东镇的一套房产,交易价格为310多万元,营改增前应缴税费31.8万元,营改增后应缴税费30.3万元,营改增前后对比少缴税费1.5万元。“营改增”前,不少人误以为营改增后二手房交易要多交税,通过采访我们发现,营改增改革后,二手房交易实现了税负只减不增,老百姓获得了较大的利好红包。

秋无痕 发表于 2016-5-10 08:30

路过

秋无痕 发表于 2016-5-1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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