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法官:“民告官”谁能赢 法律说了算
【有啥说啥-渭南论坛】[摘要]2013年,王惠奕判了一个案子,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王惠奕认为卷宗是有生命的。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唐珊珊
“我是王惠奕,我为法治代言。法治不仅仅是一种崇高的理想,更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生活状态。”去年11月,在首届全国法院新闻发言人电视大赛上,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副庭长王惠奕如是说。
为法治代言,践行法治人生,体现在王惠奕工作生活的方方面面。今年,她出现在广东省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的名单中。
每宗案子都承载百姓的悲欢离合
上世纪90年代,香港律政剧很火。看着电视上那些彰显着公平正义的法官,司法梦悄悄地在王惠奕心里生根发芽。2002年大学毕业,王惠奕走进了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成为一名法官,负责审理行政案件。
“说得通俗一点,行政案件就是民告官。”王惠奕说,每年差不多要处理200宗案子,有些喘不过气来,有时候也会疲惫,疑虑“当初那个满怀激情的司法梦是否还在”。
直到有一天,一宗燃气爆炸责任认定案改变了王惠奕的想法,“那是我第一次感觉到卷宗是有生命的”。那是2009年她接到的一个案子,坐在法庭上的女孩遭受了意外燃气爆炸,伤痕累累,平静的语调掩饰不住对未来的绝望。手上的卷宗里就有她以前的照片,记载着她的人生,阳光洒在她光洁的额头上,跳跃出动人的青春。
“那时候,我深切感受到,每一宗案子,对法官来说,可能只是工作的千分之一,但是对于老百姓来说,却是百分之百,承载了他们的悲欢离合甚至人生的全部。”王惠奕说。从此,司法梦的激情化成了温情,处理案件时,在维护法律公平正义的基础上,她多了一分关心与耐心。
于是,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只要当事人找她反映情况、咨询法律事宜,抑或纯粹倒苦水,她总是愿意拿出一些时间来,静静倾听细心解答。“我希望通过我的工作,哪怕是一点点额外的细节,让人感觉到法律不是冰冷的规则,而是有温度的。”
“民告官”谁能赢法律说了算
王惠奕经常会被问到一个问题:这民告官的案子,你们真能判政府输?
每当这时,王惠奕总是微笑:“当然,法律是公平的。法官的基本职责就是维护法律的实现,不合法的,不管是哪一方,都会输。”
2013年,王惠奕判了一个案子,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行政不作为十大案例。
南山区的一位彭姓业主投诉邻居违建,监察大队调查取证后,认定违建,先后出具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催告书,决定拆除违建。然而,数月后,违建依然存在。彭姓业主认为监察大队对后续执行情况不管不问,是一种行政不作为,所以将监察大队告到了法院。
王惠奕在审理这个案子的时候,认为监察大队在作了限期依法拆除的决定后,仅是催告,却没有进一步处理,构成了怠于履行法定职责,要给予纠正。
“法院以裁判方式昭示了合法生效的行政决定必须得到执行。不以法律强制作为后盾的处罚决定,就像无焰的火,不亮的光,最终会损害公众对法治的信任,甚至诱导群体性违法。”在这宗案子的入选理由里,有着这样的表述。
王惠奕处理的类似案子还有很多。值得欣慰的是,她发现近年来行政案件的种类正在多样化发展,从工伤认定、公安处罚等涉及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传统领域,朝着知情权、相邻权、受教育权、公平竞争权等多领域发展。
“这说明老百姓越来越相信法律,选择通过法律解决问题,对政府也是很好的监督和约束。在这个意义上,行政审判就是守护着公民的法治信仰,监督着政府的行政权力。行政审判法官就是通过一个个案件实现法治的生活状态,我热爱我的工作、我的劳动。”王惠奕说。
(深圳特区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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