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务员 发表于 2016-4-22 09:30

深圳一公司网购苹果手机却收到模型 起诉快递公司

【有啥说啥-渭南论坛】[摘要]负责运输业务的承运人被告上法庭。
深圳晚报讯 (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周丹) 寄件人邮寄的是苹果5S手机,而收件人收到却是模型机,为此负责运输业务的承运人被告上法庭。近日,福田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运输合同纠纷案件,依法判决承运方深圳市德某有限公司某营业部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深圳市科某有限公司支付赔偿款4010元,并对原告所负的赔偿义务承担补充清偿责任。
据了解,深圳市科某有限公司订购了一部苹果5S手机(金色、32G)并支付货款3980元。当日,原告通过被告深圳市德某有限公司某营业部的业务员王某向浙江温州某客户寄送上述手机,而收件人在收取涉案快件时,发现快递内含物品为苹果5S白色模型机,故拒绝收货,亦未支付货款。被告则答辩称自己是物流公司,而非专业的手机销售或鉴定机构,在无法开机检验真伪的情况下不能通过肉眼识别来判断该手机是否为真机或模型机。
福田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之间的运输合同关系成立且有效,依法应予以保护。原告交纳了相应运费和代收货款业务费,被告应依约将原告托运之货物完好交予收件人。此外,原告提交了涉案苹果5S手机的购买记录和支付价款凭证,能证明原告的购买情况。
现被告未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存在不可抗力、第三人故意、原告有过错等这些可以减轻或免除责任的事由,又无法合理解释在收取了原告托运的手机后却向原告指定的收件人送达模型机的原因,在涉案运输条款对本案情形所涉赔偿问题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被告应按原告的实际损失向原告进行赔偿。结合考量,福田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原被告双方对此判决未提起上诉,该判决已生效。
(深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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