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茂高速公路粤境段新增监控设备的公告
关于包茂高速公路粤境段新增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告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我市公安机关在包茂高速公路粤境段全路段新增设置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管辖单位为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二大队。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105号令)等有关规定,特将有关事项向社会公布如下:一、监控设备编号:440907000010030001。二、监控设备类型:移动式。三、监控的违法行为:超速行驶。四、测速限值:1、包茂高速(G65)k2885+386M至K2948+180M(双向),小型汽车最高限速110Km/h、大型汽车最高限速100Km/h;2、包茂高速(G65)K2949+600M至K3004+250M(双向),小型汽车最高限速120Km/h、大型汽车最高限速100Km/h;本公告自2016年4月4日开始实施。特此公告。茂名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16年3月19日 路过 关注一下 了解一下。 广而告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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