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由心生 发表于 2011-7-24 11:38

真系种乜因得乜果,大家应引以为戒。

求知 发表于 2011-7-24 15:01

本帖最后由 求知 于 2011-7-24 17:11 编辑

ZHONG1103 发表于 2011-7-23 23:27 http://www.mdmmm.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没听说过杀人这事。。

         悔恨、赎罪、生无可恋?没有人能够解答。昨日下午4时许,在家中杀死自己三个亲生女儿的张志娟最终还是选择了自杀,从高州市人民医院6楼病房的窗户跳下,这次医生没能救回她的命。
      6月27日凌晨,40岁的张志娟在高州市潘洲东路著园47号家中,用一把菜刀将3名熟睡中的亲生女儿杀害后自杀未遂。据张所住地方的街坊称,老公因她没有生儿子想包二奶;被拒后,又要求与她离婚。
         在高州市人民医院治疗期间,当地警方安排警力对其进行看守。张志娟的伤势逐渐恢复,后从重症室转到该院普通病房,继续治疗。
         “一直很沉默,很少和人说话。”曾给张志娟换过纱布的该院一名护士说,住院期间,张志娟曾有用头撞墙等自杀倾向的举动。(周松柏)

健少 发表于 2011-7-24 15:29

我上星期去高州人民医院,这个妇女住在15楼啊,不是住在6楼吧

fc1212 发表于 2011-7-24 17:03

{:197:}疑团很多,继续围观~~

求知 发表于 2011-7-24 17:12

健少 发表于 2011-7-24 15: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我上星期去高州人民医院,这个妇女住在15楼啊,不是住在6楼吧

不是报道:张志娟的伤势逐渐恢复,后从重症室转到该院普通病房,继续治疗吗?

最后一招 发表于 2011-7-24 17:35

情难可原,罪不可恕.......

打铁佬 发表于 2011-7-24 17:58

警方有责!杀害三人已成重犯,怎不严加看守。

相由心生 发表于 2011-7-24 23:14

本帖最后由 相由心生 于 2011-7-24 23:19 编辑

打铁佬 发表于 2011-7-24 17:58 http://www.mdmmm.com/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警方有责!杀害三人已成重犯,怎不严加看守。

据闻7月23日下午,跳楼女主角要求医护人员帮她擦身换衣服,却利用现场看守人员转过身去,而正在帮她擦身换衣服的护工阿姨蹲下身去拾东西的瞬间,迅速下床并冲到阳台边纵身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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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高州杀害三个女儿的主角今天下午跳楼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