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情海洋 发表于 2016-2-25 11:16

化州男子手机店抢4台苹果手机获刑二年

从前“大哥大”手机是身份象征,如今苹果手机也水涨船高,成为手机中的一个品牌,连一些犯罪份子也懂得抢劫苹果手机,好转手卖掉。近日,化州法院审理了一起骑摩托车抢劫苹果手机的案件。2015年5月11日22时,梁某某驾驶一辆摩托车经过化州市河西街道办西堤路时,发现该路段的店铺周围人员出入比较少,便产生抢劫手机的念头。于是,梁某某将摩托车停放在路边,然后进入某手机店,以买手机为名,叫老板王某某拿了2台二手苹果5s手机、2台二手苹果5手机给其挑选。因王某某要求现金支付,梁某某便以去邮政银行取现金为由,离开了手机店。梁某某不但没有去银行取现金,而且觉得没有抢到手机心里不服气,大约过了10分钟,梁某某再次驾驶该辆摩托车返回该手机店,继续寻找作案机会。梁某某返回手机店后,便以购买之前看过的4台二手手机为由,要求将该4台二手苹果手机包装好,王某某包装好手机后便将其放在维修台处,随即王某某要求梁某某支付现金。就在王某某转身拿配件时,梁某某趴在柜台上抢走该批手机,准备离开时被王某某发现,并被抓获。经化州市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抢劫的4台二手苹果手机共价值人民币7150元。化州法院审理后认为,梁某某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手段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实施抢劫时,因被害人反抗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决梁某某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公务员 发表于 2016-2-26 00:24

了解下

秋无痕 发表于 2016-2-26 08:30

路过

秋无痕 发表于 2016-2-26 08:30

路过

海之声助听器 发表于 2016-2-27 13:46

太猖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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