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我们逝去的梦 发表于 2016-2-14 12:04

“沙霸”为何屡曝不绝

“沙霸”们钻的就是法治下沉不及的空当,信奉的就是“地头蛇”逻辑,哪怕是北京近郊,也不应任其猖獗横行。
“沙霸”又被媒体曝光的镜头聚焦。据新京报报道,近半个月来,记者驻守大兴的中海国际港等小区,目睹和亲历了小区业主、装修商与“沙霸”之间的冲突、交锋,在此过程中,部分装修商和业主通过物业投诉、报警等方式,试图与“沙霸”抗争,收效甚微。
之所以说“又”,是因早在去年初,新京报就曾曝光过昌平区等地“沙霸”垄断沙子、水泥等建材销售的乱象,随后相关警方进行了打击。可时隔一年,“沙霸”现象又死灰复燃。他们秉持的,还是原来的行为模式,有组织化的形式,惯用做法就是霸占有大量装修需求的新小区,违背市场交易自愿公平,以暴力、威胁等手段,禁止竞争者进入,垄断市场,向正在装修的业主等消费者强行高价出售沙石料等装修材料,以获取高额非法经济利益。
面对“沙霸”的欺行霸市暴行,业主和竞争者或许可基于力量对比妥协,对“沙霸们”委曲求全,可执法部门显然不能对之作壁上观。但就眼下看,有关警方似乎挺无奈:“他们不打人,我们就没办法”,“他们打法律擦边球,即便打击,也是治标不治本”。
平心而论,这不乏情由:“沙霸”们有没有资质、是不是非法经营,属于工商管理范畴;价格畸高,物价管;人身伤害,属于刑事案件。但从记者暗访情况看来,那些“沙霸”已触及多项罪名。为实现违法牟利的目的,他们对业主和竞争者进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即便没有动手打人,也涉嫌寻衅滋事;强制要求装修公司缴纳“办证费”,涉嫌敲诈勒索罪;设“市场”垄断小区建材经营并坐地起价,即便没有直接用暴力强迫业主购买,但他们强迫竞争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也涉嫌强迫交易罪。
即使以上恶行没严重到需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也涉嫌违反治安处罚管理处罚法。考虑到这些,涉事执法者应更积极地作为,不能等到举报者已掌握了足以判刑的证据才介入,而应主动侦查。眼下媒体报道了其诸多劣迹,按图索骥查其涉嫌违法犯罪线索,不难。
在法治昭彰之地,就不能容“沙霸”这种低端犯罪屡禁难止——要知道,“沙霸”们钻的就是法治下沉不及的空当,信奉的就是“地头蛇”逻辑,哪怕是北京近郊,也不应任其猖獗横行。这也需要让居民们跳出屡屡求助却“作用不大”的维权困境,也让“沙霸”感知到法律绝非“作用不大”,而是密织的网。
说白了,“沙霸”能够在某些角落做大做强,吃的就是监管疲软这套。或许时下因这类“江湖规则”隐蔽化和受害者的屈服,目前也未爆发出严重的暴力冲突,但长此以往,这损害的是市场公平交易秩序和民众基础性权益,以及善治氛围。在此也望有关方面能充分认识到事态严重性,对“沙霸”进行专项打击,收缴违法所得;而各地对于严重侵害群众利益的“沙霸”恶行,也要整合联动执法资源,实现打击常态化,只要其露头就祭出狠手、绝不姑息。

骑着小猪逛逛 发表于 2016-2-14 12:04

小手一抖,钱钱到手!

守猪 发表于 2016-2-14 12:06

我是来刷分的,嘿嘿

折纸飞往麦田 发表于 2016-2-14 12:09

我抢、我抢、我抢沙发~

小嘛小二郎 发表于 2016-2-14 12:13

学习了,谢谢分享、、、

牛逼闪闪放光芒 发表于 2016-2-14 12:16

相当不错,感谢无私分享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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