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姻法如何保障女方利益:女方净身出户如何破解?
(稿件来源:中华婚庆网 )目前很多80后的夫妻结婚前,都是男方买房,婚后两人一起装修。或者是男方贷款付清首付,然后夫妻两人一起按揭。如果离婚了,按照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女方就变成净身出户,觉得这部新婚姻法对女方的利益没有进行很好的保障。那么这种窘境女方怎么破解呢?
其实这都是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的误解。司法解释三不但没有削弱对女性权利的保护,反而是从不同角度强化了对妇女权益的保护。比如:明确规定妻子擅自中止妊娠不构成对丈夫生育权的侵害;有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割共同财产的重大理由条款,实际上也是从保护妇女权益的角度出发的。再从婚前一方买房的相关规定来看,女方如果出资对房屋进行了装修,装修款也相应地融入了房屋的价值中。根据民法的添附理论,房屋的总体增值当然包括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时,也当然会一并确定装修款及其相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在整个房屋价值中所占的比例,给未取得房屋的一方以相应的补偿。
司法解释(三)的出台主要是基于实际操作和国情两点考虑的。一方面目前新婚夫妻的房子大多由父母一方提供,对于父母当然希望房子归自己的孩子。另一方面,在这个快餐婚姻的时代,该条规定还能规避某些“闪婚”现象,维护婚姻真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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