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依法拆除207国道旁违章建筑
11月17日,高州市组织国土、住建、公路、交通、公安等部门以及大井镇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依法彻底拆除大井镇207国道旁淋水岭违章建筑。依据《国土法》、《城乡建设规划法》,这些违章建筑在用地、规划、报建等方面均未取得合法手续。同时也违反了《公路法》第56条和《公路管理条例》第31条,国道两侧建筑控制区范围是以建筑物与公路边缘(用地范围)的间距不少于20米的规定。在违章建筑开始动工时,大井镇国土、村建等部门曾多次到现场发停工通知书、制止施工和拆除模板顶撑的情况下,建房户仍偷建抢建。
为妥善解决淋水岭违章建筑问题,高州市相关部门和当地镇政府加强对有关违章建筑者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并根据规范拆除的有关法律规定,依法拆除国道旁违章建筑,及时做好还道、复绿工作。
下一步,高州市将不断加强土地巡查和村镇规划建设工作,对违法用地及违章建筑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严肃查办一起,切实保护土地资源。
切实保护土地资源{: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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