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宜一妇女婚后遭丈夫拒绝性生活二次怒诉离婚
信宜一名妇女与丈夫婚后两年没有性生活,只有妻子每次提出离婚,丈夫才主动与妻子过性生活,妻子忍受不了这样的婚姻生活两次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最近,信宜法院判决准予两人离婚。据悉,信宜籍女子吴某某称,2007年7月与丈夫经人介绍交往,于2008年1月登记结婚。妻子同年生育一名儿子。由于夫妻两人缺乏感情基础,婚后经常发生争吵,产后两年没有过夫妻生活。妻子尝试主动过夫妻生活,但丈夫以工作劳累拒绝,妻子发觉有异常,主动沟通了解情况,却常常遭到拒绝沟通。妻子心灰意冷提出离婚后,丈夫才主动过夫妻生活;此后一年多里,妻子每提一次离婚,被告就与原告过一次夫妻生活。随后丈夫失业,家庭生活的重担不堪重负,而且两人无休止的发生争吵,公婆还认为媳妇克夫。妻子身心倍感疲惫, 2014年7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失败后,妻子与丈夫分居,两人感情无可修复,婚姻名存实亡,已达到无可挽回的程度。为了解除这段痛苦的婚姻,妻子在2015年7月再次提起离婚诉讼。信宜法院审理查明2人婚姻的确名存实亡予以准许离婚。
唉 没性福,何来幸福! 柯家--健少 发表于 2015-11-7 09:45
没性福,何来幸福!
好像也是这么回事 {:soso_e110:} 这样的丈夫都有 散伙是上策,支持! 要搞清楚原因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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