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工商局 发表于 2015-9-2 11:52

如何一次办好三个证(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本帖最后由 茂名市工商局 于 2015-9-2 11:57 编辑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政策解读

    一、什么是“三证合一”、“一照一码”?
   “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是指将企业登记时依次申请、分别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工商营业执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包括国税和地税部门)核发税务登记证,改为一次申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营业执照的登记制度。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后,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企业原需要使用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办理相关事务的,一律改为使用“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办理。
   “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即通过“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将由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税务三个部门分别核发不同证照,改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一个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可以说,“一照一码”是“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升级版和最终目标。

   二、推行“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有什么意义?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是商事制度领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简政放权、便利市场准入、鼓励投资创业、激发市场活力的重要途径,对于推进统一的市场准入体系和统一的市场监管体系建设等意义重大。      首先,这项改革极大简化了市场准入手续,降低了投资创业成本,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其次,这项改革有利于推进政府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服务效能,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将“三证”乃至“多证”合为“一照”,将来还有更多的证照合一,体现了市场准入制度的重大创新,已经从工商注册环节扩大到企业创办领域,从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深化至市场准入领域便利化,推进政府部门的角色定位与观念转变,促进政府服务资源的合理流动与优化配置,进一步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第三,改革有利于消除监管盲区,维护交易安全,促进市场监管体系建设。通过实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将原来各个部门分别编号赋码,改为统一编码赋码,从源头上给企业赋予全国统一的主体识别号,等于企业也有了全国唯一的“身份证号”,将进一步消除企业监管的盲区,强化改革后续监管,推进协同监管,提升监管效能。      第四,改革有利于税收的监管。从历史统计资料看,办理税务登记的企业数量,总体上会小于企业营业执照的发放数量,主要是有的企业拿到营业执照就开始经营了,或者部分企业不涉及相关纳税义务。“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等于办了组织代码和税务登记,将促进税收的监管。   第五,改革有利于企业信息的公开共享,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一照一码”改革,要求打破“信息孤岛”,促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和企业信息的公示。特别是在“一码”制度下,显著增强了市场主体身份识别的通用性、兼容性与唯一性,加大了企业失信成本,提高了企业诚信收益,降低违约概率,夯实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基础,有助于加快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效应。随着这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改革红利将不断释放,叠加效应也将不断显现。


       三、广东省为什么要先行全面推开“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
   按照工商总局等六部委的改革部署,全国将从今年10月1日起,在新设企业和变更企业中,全面推开“一照一码”改革。广东省委、省政府决定提前1个月,从9月1日起在全省先行全面推开此项改革,继续发挥先行一步改革优势,为全国此项改革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广东之所以先行推开这项改革,有这么几个考虑:
   一是广东省推进这项改革具有较好的基础。2012年来,深圳、东莞、江门、顺德、中山等地陆续开展了“三证联办”“多证联办”改革试点,实现了并联审批、多证同发。今年,根据省政府统一部署,4月份广东自贸试验区三个片区挂牌时同步推出“一照三号”改革。6月底以来,在“一照三号”基础上,广州南沙、深圳和珠海横琴开展了“一照一码”改革,广州天河珠江新城、佛山市禅城区也相继开展了这项改革。二是工商总局大力支持广东率先推开此项改革。工商总局提前赋予广东足够码段,提前介入指导,提前将相关指导性文件、文书规范提供给广东省,全力支持广东先行全面推开此项改革,为全国改革的推开积累经验。这是广东省先行推开改革的坚强后盾和保障。8月以来,省工商局会同省相关部门,全面开展改革的各项准备,包括制定相关指导文件和文书表格规范、抓紧业务系统升级改造、加快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等,确保改革的如期顺利推开。


       四、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会带来哪些变化?特别是给申请人能够带来哪些便利和好处?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带来的最主要变化,就是原来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要分别向工商、质监、税务多个窗口申请办理多个证照,提交多套材料,现在统一调整为一次申请,一个窗口办理,提交一套材料,拿一个营业执照,原来的三个证照号码现在统一调整为一个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信息在部门间共享,在全国统一的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实现了“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可以说,“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的核心是简化手续、缩短时限、便民利民。工商、质监、税务等部门通过网络实现内部信息共享和表格整合归并,优化了审批流程、简化了审批材料、减少了重复性审查,实现了程序更为便利、内容更为完善、流程更为优化、资源更为集约。据我省先行试点地区统计,原来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平均需要1个月左右。“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平均3个工作日就拿到了“一照一码”的营业执照,真正让投资者省心省事省力省钱,这就是申请人能够切实感到的最大变化。当然,前面提到的,通过改革,促进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市场交易环境的变化,等等,也将不断显现出来。


      五、我省“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适用于哪些市场主体类型?
   按现在的规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适用的范围是各类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它们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暂时未纳入改革范围。主要有几个原因:一是个体工商户不需要申领组织机构代码证,只申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二是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数量较少,也不能算作严格意义上的市场主体,同时这类主体还涉及到一些管理政策。三是国家目前对上述两类市场主体是否纳入改革范围的政策还不明确。基于上述三个方面的原因,我省改革暂时未将这两类主体纳入“一照一码”改革范围。待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后,我省再组织实施。


       六、什么是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不是原来的证照号就不用了?
      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以下简称统一代码),是国家为每个法人和其他组织发放的一个唯一的、终身不变的主体标识代码,类似于自然人的公民身份号码。今年6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国发〔2015〕33号),明确建立覆盖全面、稳定且唯一的以组织机构代码为基础的统一代码制度。统一代码制度将逐步覆盖此前组织机构代码管理部门编制的组织机构代码、工商部门编制的工商注册号、机构编制部门编制的事业单位证书号、民政部门编制的社会组织登记证号、人民银行编制的机构信用代码、税务部门编制的纳税人识别号等。工商部门在登记企业中先行实施统一代码制度。
   统一代码设计为18位,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1位)、机构类别代码(第2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3—8位)、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第9—17位)、校验码(第18位)五个部分组成,具有唯一性、兼容性、稳定性和全覆盖等特点。唯一性:统一代码在全国范围内是唯一的。一个主体只能拥有一个统一代码,一个统一代码只能赋予一个主体。主体注销后,该代码将被留存,保留回溯查询功能。例如,一个主体由事业单位改制为企业,按照法定程序,需依法注销该事业单位,再设立新企业。新设立企业是一个新主体,需赋予新的统一代码。兼容性:统一代码最大程度地兼容现有各类机构代码,既能体现无含义代码的稳定可靠,又能发挥有含义代码便于分类管理的作用,最大程度地减少改造成本。统一代码在第二、三部分设计了机构类别代码和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与工商注册号、事业单位证书号、机构信用代码相应部分含义一致。第四部分主体标识码采用组织机构代码,保证了统一代码与组织机构代码有效衔接。稳定性:统一代码一经赋予,在其主体存续期间,主体信息即使发生任何变化,统一代码均保持不变。例如,企业迁徙或变更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均不改变其统一代码。全覆盖。统一代码制度实施后,对新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在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对已设立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通过适当方式换发统一代码,实现对法人和其他组织全覆盖。

       七、“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怎么做到“一套材料、一表登记、一窗受理”?表格材料去哪里申领?
    《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121号,以下简称《通知》),按照“保留必需、合并同类、优化简化”的原则,整合优化登记申请文书和提交材料规范。实行统一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和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申请人办理企业注册登记时只需填写“一表”,向“一个窗口”提交“一套材料”即可。根据《省工商局等七部门转发工商总局等六部委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粤工商〔2015〕20号),由省工商局根据六部委《通知》,结合我省商事制度改革的实际,完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后组织实施。修订完善的企业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企业登记提交材料规范已经公布,企业可在我省各级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管部门的门户网站(http://www.gdgs.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gdgsj/s630/index.html)下载使用,也可在各级工商窗口注册大厅免费领取。
      关于“一个窗口”,粤工商〔2015〕20号文明确,可以是工商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服务窗口,也可以是地方政府设立的综合服务窗口,由各地按照便民利民的原则,根据实际情况设置。

       八、“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怎么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包括企业信息怎么公示?
   按照粤工商〔2015〕20号文,依托广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实现工商与税务、质监部门的信息共享。工商部门将企业登记共享信息实时传输至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地税、质监、国税等部门及时到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获取“一照一码”企业数据信息,并分发到省以下(含广州、深圳市)税务、质监部门。根据接收的共享信息,质监部门将加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赋码后的校核工作,税务部门加强税务监督工作。地税、质监、国税部门及时将有关信息传输至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推动企业基本登记信息和相关信用信息共享和应用。
    工商部门在完成审核后,直接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并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九、企业怎么去换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原发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怎么办?换发新照是否收费?
   自2015年9月1日起,广东省各级工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及换照申请时,发放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变更换照不收费。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
   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或申请换照时,登记机关应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申请人应提交未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国税、地税登记证的申明。登记机关在办理变更登记或换照后,及时将企业原证照收缴信息传输至省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便于各相关部门对原发证照的管理。企业换发“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后,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自然失效。


      十、企业原有证照与“一照一码”新版营业执照如何衔接?原有证照是不是还有效?
   根据规定,各地要统筹做好改革前后的过渡衔接工作,尽快完成现有登记模式向“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过渡。要与统一代码过渡期相衔接,有序做好已登记企业(包括已试点“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企业)证照的换发工作。企业在办理变更登记时,对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核发加载嵌入原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原发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没有领取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按照“三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核发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收缴其相关证照。
   在过渡期内(2017年底前),未换发的证照(包括各地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一照一号”营业执照,下同)可继续使用;过渡期结束后,一律使用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办理相关业务,未换发的营业证照不再有效。

      十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以及“多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能在其他部门应用吗?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各相关部门要在各自的领域认可、使用、推广“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对已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探索试点的“一照三号”营业执照和“一照一号”营业执照的企业在办理相关事务时,不再要求企业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实行更多证照合一的,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予以认可和应用。工商、编办、发改、税务、质检、法制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协同配合,使“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各个环节运行顺畅。相关部门包括应用部门,也要对涉及这项改革的相关制度规定进行梳理,该修订的及时修订,确保“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在与企业有关的所有领域和环节都能够畅通无阻使用。


      十二、听说改革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都要提供“清税证明”,请介绍一下。
   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后,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时,需提供国税、地税部门开具的“清税证明”,具体为《税务事项通知书》(注销税务登记核准通知)。未涉及纳税义务的,提交税务部门开具的未涉及纳税义务的证明。

      如对“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有关情况有疑问,请致电茂名市工商局窗口,联系电话:2898036,2289442。


超凡猪猪侠 发表于 2015-9-2 14:19

还真是方便群众,不用跑来跑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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