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市纪委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
据市纪委消息:茂名市文化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兼茂名市广播电视台党组书记罗卫东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市纪委查实,2014年9月9日罗卫东在市广播电视台饭堂违规接待11人,用去接待费用共2850元,其中菜钱1680元,饮用红花郎酒3瓶折款1170元,均用公款支付,属公款超标准接待,违反了同城不准相互宴请接待的有关规定。另,罗卫东在负责茂名市文化传媒集团筹建工作期间,把办公楼装修工程分拆成7个子工程规避招投标。经市纪委常委会议审议并报市委审批同意,决定给予罗卫东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吃喝所花费的公款2850元予以收缴上交国库。为把纪律挺在前面,让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市纪委将把抓早抓小、快查快办摆上突出位置,紧紧盯住干部的“四风”问题,发现违纪的倾向、苗头及时处理,着力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决不养痈遗患、放任自流,防止党员干部小病拖成大病、小错酿成大祸,从一般的违纪问题走向为违法犯罪。(茂纪宣) 小错酿成大祸,要好好反省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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