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木头 发表于 2015-4-2 09:26

售假 | 朋友圈卖LV等品牌假货 女子被判刑一年缓刑二年

 杭州女子何某因在微信朋友圈发布“CHANEL”、“PRADA”、“LV”等奢侈品的假冒商品信息进行销售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昨日(4月1日),此案在浙江省杭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何某因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老公投资失败 她从朋友圈找到“生财之道”
  何某原本是一位全职太太,照顾刚出生不久的孩子。谁知后来老公瞒着她将家里所有的积蓄拿去做投资,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赔掉了家产,夫妻俩还背上了十几万的债务。


 2013年5月,一个偶然的机会,何某在朋友圈里转发了一个广州朋友发的名牌包照片。没想到这些照片竟然引起了很多朋友的兴趣,大家纷纷向何某打听价格,想要购买。这让正在为生活烦恼的何某看到了“生财之道”。


  何某把自己的想法和广州朋友一说,两人一拍即合。于是何某就成了中间“代理商”,通过自己的两个微信号在朋友圈转发各大名牌包包、手表和高档化妆品的信息。接到客户下单后,何某再把客户的需求发给广州朋友,由朋友直接从广州的生产工厂发货给卖家,何某则从中赚取差价。
销售10万余元假冒商品





 直到2013年12月4日被公安机关查获,何某已经销售了达10万余元的假冒商品。公安机关还在何某租住的房子里发现假冒的“路易威登”、“普拉达”牌包包,“香奈儿”牌耳钉,“欧米茄”牌、“沛纳海”牌、“江诗丹顿”牌、“万国”牌手表等24件商品。

取保后突然怀孕 最终被轻判
  何某归案后被取保候审,随后,办案人员发现何某怀孕了。庭审现场,何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当庭自愿认罪。


 法院认为,被告人何某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而继续销售,销售金额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鉴于被告人何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系坦白,又系初犯,有悔罪表现,经审前社会调查符合社区矫正条件,且属怀孕的妇女,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据此,结合被告人何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法院最终判处何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0元。

海之声助听器 发表于 2015-4-2 09:41

朋友圈里不少人在发布商品呢{:soso_e127:}

番薯-木头 发表于 2015-4-2 09:42

海之声助听器 发表于 2015-4-2 09:41
朋友圈里不少人在发布商品呢

我的朋友圈大多数都是护肤品之类的

葛优 发表于 2015-4-2 14:30

见怪不怪。

哆啦A咪 发表于 2015-4-2 15:36

唉,最近老是些微商加我,烦死嗲

二郎神 发表于 2015-4-2 18:06

哆啦A咪 发表于 2015-4-2 15:36
唉,最近老是些微商加我,烦死嗲

不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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