哇嘎嘎 发表于 2015-3-15 09:12

公共停车位遭非法占用,车主:望“位”兴叹,无奈啊!

春节前,我市住建部门对城区部分路段进行升级改造,并在主要道路两旁专门划定了小汽车、摩托车公共停车位,以方便广大市民停车。但日前市民刘先生向活力东镇反映:很多公共停车位被非法占用,无法停车。http://mmbiz.qpic.cn/mmbiz/n01yJJtWtO60uRSdzdP7C2UOXQf26La8rAtZOt5QAQVXwfxFpjY0Z7QeFN6ZLYLLOSGclM72F7XxWFgYzxyg0g/0   几天前,刘先生与朋友在中兴街附近消费,朋友正欲将车停进一家商铺前的空车位,却被商铺告知不能停车,为此双方甚至产生了争执。“明明是划线的公共停车位,为什么不让停车?”刘先生与朋友十分困惑。http://mmbiz.qpic.cn/mmbiz/n01yJJtWtO60uRSdzdP7C2UOXQf26La8Mwlia4Tndygluc1b1qQgwH1cN21ceVLZKPUhxD4kcd94AY0vTQIAwWg/0
    今日,小编在上班路上看到,新尚路沿街数十间商铺门前的公共停车位都摆着“禁停”的标志,还有的将电动车、摩托车甚至杂物等占据公共停车位空间。新尚路的道路不算宽,但周末与假日人流量不小,“明明是公用的停车位却占为私用,叫我们怎么停车!”一位正在寻找停车位的私家车车主埋怨道。据了解,除了新尚路,市区其他主要道路亦存在同样情况。http://mmbiz.qpic.cn/mmbiz/n01yJJtWtO60uRSdzdP7C2UOXQf26La8KVRuCnicYVzlDHIXrtRjLk3syibzPdxWQNB1vJPibz5LmJFib1Uk4jJiajg/0
   “城区道路上划出了公共停车位,就意味着市民可以在此停车,所以公共停车位是不得私占的,商家为了个人利益私设“禁停”是不允许的,车辆不按规定乱停乱放可以处以拖车处罚。”小编就此事致电市城监大队进行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如此答复。http://mmbiz.qpic.cn/mmbiz/n01yJJtWtO60uRSdzdP7C2UOXQf26La8tDzBibtTGheRk08DTPHt6rFZ0uXibzoMO3MMjJKdldTia8LoeDfrN63LQ/0

社会如此无奈 发表于 2015-3-15 09:16

戳胎

凉爽 发表于 2015-3-15 11:32

太不应该了

冰冰公主 发表于 2015-3-15 11:33

严重打击商家霸占车位

随梦轻飞 发表于 2015-3-15 14:02

素质问题,必须惩治下

当我遇上你~ 发表于 2015-3-15 14:02

鄙视霸占车位这种行为

茂名正能量 发表于 2015-3-15 14:03

条公路是大家噶,该整治这种现象

傻强 发表于 2015-3-15 15:06

霸占公共车位的行为可耻

夏日依依 发表于 2015-3-15 15:19

真霸道

红颜为谁美 发表于 2015-3-15 15:47

真当成是他家的了{:soso_e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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